关于对省气象局《关于免收专业有偿服务营业税的报告》的复函
黑龙江省气象局:
你局黑气台发[1994]14号《关于免收专业有偿服务营业税的报告》收悉,为支持我省气象事业发展,并考虑新旧税制衔接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经研究决定对气象部门收取的气象服务费从1995年1月1日起征收营业税。
此复。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抄送:各行署、市、县地方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