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专题专栏> 一带一路税收服务与管理> 国际税收协定> 亚洲> 土耳其

土耳其税制概览

发布时间:2011-06-21 信息来源:省局国际处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主要税种

征税对象

 

公司所得税

居民公司: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公司:来源于土耳其境内的所得。

1)经过免税、折扣和以前年度结转损失调整后的利润,税率为30%;(2)公司利润分配征收预提税:税率为15%。(3)针对公司所得税和预提税征收10%的基金。

个人所得税

居民: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土耳其境内的所得。

2002年度起,按15%20%25%30%35%40%超额累进。

增值税

对欧盟的标准设计执行。

按项目分别为1%8%18%26%40%,标准税率为18%

社会保障税

2002年,以每日工资、薪金所得为基础(最低为700万土耳其里拉,最高为3500万土耳其里拉)。

雇员(土耳其国民):19.5%;雇员(土耳其国民):14%。与土耳其没有签署社会保障协议的国家的人员,税率为5%8.5%

失业保险税

根据每日工资、薪金所得最高额3500万土耳其里拉计算。

按照1%2%1%的比例由雇主、雇员和国家分别缴纳。

印花税

合同、协议、应付票据、信用证、金融工具等的金额。

0.15%0.75%

银行和保险交易税

银行和保险交易额征收。

1%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