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税种 | 征税对象 | 税 率 |
公司所得税 | 对墨西哥籍的公司:来源于全世界范围的所得;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利润。 | 2005年起标准税率为30%。无地方所得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利润按35%的标准税率征税。 |
个人所得税 | 居民:来源于世界范围的所得; 非居民:来源于墨西哥境内的所得。 | 税率从3%至40%超额累进。 |
销售 (增值)税 | 财产的出售和其他处理、独立服务、对财产的临时使用或享受、货物与劳务的进口等。 | 基本税率15%。境内商品和劳务税率为10%,农产品、列举的基本食品、服务的出口税率为零税率,药品、食品适用零税率。 |
消费税 | 汽油、酒精饮料和烟草。 | |
工薪税 | 雇员工资。 | 雇主必须按雇员工资总额的17.56%进行缴纳,以作为医疗、产妇保险、残疾、年老、失业和扶恤。雇员也须缴纳其工资的5.2%。 |
自然资源税 | 自然资源税由政府规定。 | |
经营财产税 | 对经营资产征收。 | 从1989年开始,对经营财产每年征收1.8%的税,适用于个人和公司。 |
财产税 | 公司可选择前四年的应税财产为基础决定其应纳税财产额。 | 由各州和联邦特区征收,税率各不相同,从 |
不动产 购置税 | 按购置不动产的价值征收。 | 各州与联邦政府共同征收此税,税率为购置财产价值的2%(1993前为4%)。 |
利润分享税 | 按雇主与雇员分享的利润征收。 | 雇主应与雇员分享利润。其分享率为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10%,但新成立的企业可以例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