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规定:“一、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二、对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通过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实施管理。
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购置时间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日期。
(二)税务机关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传送的车辆合格证电子信息中的免税标识,办理免税手续。“
因此,若购买的车辆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以享受新能源汽车的车辆购置税的免税优惠。在业务办理时,如合格证电子信息上有新能源汽车的免税标识,可办理免税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