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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2-25 14:14 信息来源: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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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体(灵活就业)参保人:

  我市自2018年1月1日实行个体(灵活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扣缴以来,在广大缴费人的配合下,迅速在全市范围推广,给缴费人缴费带来了很大的方便。为保障缴费人权益,避免在年末出现缴不上费款,产生滞纳金现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截止2018年12月25日,未批扣成功的签约缴费人,将签约批扣工商银行缴费卡内款项取出,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打印收缴单缴费。

  二、2018年银行最后批扣时间是12月27日晚5点。需要批扣缴费的缴费人,务必保证在此时间点前,签约银行卡内存够扣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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