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纳税服务> 纳税咨询> 12366最新问答

单位逾期缴纳社保而缴纳的滞纳金,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以税前列支吗?

发布时间:2018-05-18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六)赞助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逾期缴纳社保的滞纳金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