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纳税服务> 纳税咨询> 12366最新问答

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是否可以直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8-06-08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保险公司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114号)规定:“

  ……

  四、保险公司实际发生的各种保险赔款、给付,应首先冲抵按规定提取的准备金,不足冲抵部分,准予在当年税前扣除。

  五、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