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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税务局主题教育期间 “三级联动”为民服务解难题

发布时间:2019-11-26 信息来源:七台河市税务部门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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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七台河市电商谷实业有限公司专程为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送来一封盖着企业大红公章的感谢信,信中情真意切地写道:“省、市、区税务局三级联动,协同七台河市科技局,24小时内就解决了长期困扰企业的难题,我们对税务部门高效便民、真心实意帮助企业解难题,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到实处的做法非常满意。”企业法人李彥宝激动地说,“税务局真是把优惠政策送到家门,把优质服务做到了我们心坎儿上了”。

据悉,该公司是一家以电子商务、科技孵化为主的科技型企业,是黑龙江省首批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年初,企业与市商务局签订了技术开发(委托)合同,按照省相关部门规定,科技企业享受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必须先到省级相关部门办理备案类减免合同认定登记,发票是办理登记备案中规定的一项前置件,于是企业便开具了相关普通发票。在取得认定后,到辖区内税务局办理了政策减免备案。区税务局管理员实地调查时发现企业实际业务与发票开具情况不符,要求企业将已开具发票作废,重新开具免税发票。该企业表示这样难度太大,且今后此类备案涉及发票问题可能会经常出现。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党委得知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向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和七台河市委主题教育指导组请示汇报,并协调组织召开了由两个指导组成员、市直单位主管领导、市局主要负责人和主管领导、机关业务科室负责任人、区局主要领导共同参加的“为纳税人解难题座谈会”,省、市、区“三级联动”,现场办公、专题研究。针对纳税人提出的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享受2个涉税难题当场解决;发票开具问题,通过与市直单位联合协调,向省相关部门陈述了企业经济实务中遇到的困难及税法相应规定。最后,省相关部门明确在认定过程中,不再将发票作为必要前置件。这样,困扰企业近一年的发票问题,在短短的24小时内就得到了圆满解决,不但这户企业,今后全省同类企业遇到同样问题也都迎刃而解。

企业法人李彥宝说:“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这次为我们解决的不单是涉税问题,而是为我们今后享受政策打通了‘绿色通道’”。

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高峻峰表示:“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国家税务总局七台河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六项行动’‘为民服务解难题’要求,大力实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积极帮助企业破难解困,助力企业享受政策红利。今后,我们仍将一如既往、密切关注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与满意度,守好税务部门的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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