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税务局2019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截至2019年6月30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欠税公告第二季度.xls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抚远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