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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1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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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和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附表等部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基本情况概述

2018年佳木斯市税务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以主动公开、高效便民、积极创新为出发点,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不断增强信息公开实效,提升公信力,。2018年机构改革以来,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6条,确保了广大税务干部、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

为保证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重新调整了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工作人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为这项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制发了《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细化了2018年各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全年公开工作的任务,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着力载体建设,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由专人负责网站专栏的管理维护工作,根据省局网站检测结果及时调整出现问题的内容。增强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整合信息资源,加强重要信息发布协同联动,把政府网站打造成全面的信息公开平台、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平台、及时的便民服务平台。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加强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建设管理,加大政府权威信息新媒体发布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扩大信息传播。

(三)强化指导监督,确保公开落到实处

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确定专人进行检查,以考核倒逼主动公开工作。组织全系统各单位召开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就如何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详细讲解,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素质,形成浓厚的政务公开工作氛围,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不断发展和进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信息公开情况

根据新机构职能,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根据省局工作要求重新修订了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内容保障办法、互动信箱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员岗位管理办法,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了表证单书,为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重新修订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公开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积极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和《税务行政处罚权力运行流程图》,不断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各级税务机关行政权力公开形式,通过设置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印发宣传手册、税收宣传资料、以及在各类媒体开辟专栏等形式进行对外税务行政权力公开,打造了廉洁、高效、文明的税务部门形象。

(三)税收政策咨询交流公开情况

设置管理员、督察督办员、政策辅导员等岗位,由市局6个业务科室的19名税务干部担任,通过实时在线、即问即答、互动交流、热点推送,提供实时政策公开咨询不分8小时内外全程服务。针对重点税源企业、高新区企业、大学生创业社区等不同规模、不同地域、不同群体的纳税人实行分类服务,极大地丰富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政策解答的及时性、准确性、专业性和规范性。2018年,共回复纳税人咨询问题360余个次,得到了纳税人积极响应和踊跃参与。完善联系人首问负责制。将市局业务科室变成信息公开的联络员联络点,打破原有政务公开工作均由办公室统筹协调的惯例,由所得税科牵头组织,建立了联系人制度,将所有的业务科室重新进行分工,根据各部门工作特点,对接政府职能部门。对政务公开的政策咨询问题涉及多个科室的,实行首问负责、内部协调、统一答复,形成了高效、权威、顺畅的政策类咨询沟通机制。

(四)税收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创建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组织开展了第27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一系列普及税法活动。开展政策宣传辅导培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QQ群等方式及时向纳税人推送最新的是税收政策及解读文件,组织开展了专题培训辅导,帮助纳税人深入理解、使用税收法律法规。利用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等主流媒体主动发声,在办税服务厅张贴宣传画、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通过微信公众宣传活动等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展示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六零”承诺服务创建、五项改革创新和十项办税便利措施等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2018年,在省级《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东北网》等主流媒体发稿39次,通过《佳木斯新闻》发布信息10余次,通过《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等各级地方媒体发布宣传类通讯报道50余篇,在省局外网及佳木斯政府网站刊发相关报道400余条,通过市中心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税收宣传片200余次,通过佳木斯市国家税务局官方微信、微博、蓝信平台上传税收信息4000余条。

(五)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省局关于政务公开的各项规定,加强信息发布,及时回应政民互动。积极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经批准的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布人事任免、政策法规、征管制度、重大项目等重点信息,向社会公布信息公开办公室地址和电话,随时接受书面申请和电话咨询,及时准确进行公众信息回应,回复率100%,

三、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18年,我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无承办两会建议提案。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8 年,我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工作流程,依法依规做好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工作。2018年,佳木斯市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严格落实有关政策规定,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全市税务系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继承和巩固政务公开既有工作成果的基础上,多措并举规范和深化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以下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上还需要不断深化;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还要进一步拓展;依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今后将从以下方面改进:一是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依法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教育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三是完善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四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切实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佳木斯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佳木斯市杏林路407号,邮编:154007,联系电话:0454-8830503,电子邮箱:jmssw@163.conhljjmssw@163.com)。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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