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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推进“办税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2 11:32 信息来源:绥化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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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绥税函〔2019120

 

 

 

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推进办税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绥化市政府关于办事不求人的工作部署,按照省税务局办税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推进办税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做好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2019715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推进办税不求人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委省政府办事不求人工作部署,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办事不求人工作的指导意见》(黑政发[2019]9号)和绥化市政府工作要求,持续优化税收营商新环境,打造税务系统优质服务品牌,努力做到办税不求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考察黑龙江的重要指示、全省两会以及全省税务工作会议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新税务·新服务为主题,以实施减税降费为主线,以深化税收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抓手,坚持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发力点,直面纳税人缴费人办税缴费的痛点”“堵点难点,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精准发力、真抓实干,全面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努力做到办税不求人,实现办税服务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营造良好的税收营商发展环境,推进全市税收现代化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突出重点,奋力攻坚。聚焦纳税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针对纳税人办税的高频事项,精准施策,学习示范单位的经验做法,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集中攻坚,把纳税人的事办好,让纳税人成为税务系统办税不求人的监督者、推动者、受益者。

(二)坚持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持续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持续开展优化服务创建活动,增强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效,拓展服务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直接、更具体、更贴切、更便利、更优质的服务。

(三)坚持机制创新,融合发展。大力推进税务征管和纳税服务融合创新,推进互联网+税务,与银行、邮政等面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深度合作,推进纳税服务扁平化、便捷化、智能化,让数据多跑网路、纳税人少跑马路。

三、工作目标

2019年底,按照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求,形成税务系统高频事项办税不求人创新举措,配合建设绥化市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

2020年底,学习示范地区和示范单位成功经验以及其他地区和部门的创新举措,完善办税不求人方案措施,健全办税不求人制度体系,促使税务系统服务效能更加优化,服务数据充分共享。

2021年底,全面实现涉税事项一窗通办同城通办全省通办,税务系统办税不求人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知晓政策不求人。在税务局门户网站开通税政直通车模块,围绕最新税收政策、重大税务事项、系统应用实务等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时发布政策解读、视频培训软件,线上互动答疑;举办税务开放日活动,邀请纳税人代表走进税务部门,开展直达式、体验式交流辅导;充分发挥电视、广播、12366纳税服务热线、短信平台、微信平台、办税服务厅的功能作用,进一步丰富纳税人知晓税收政策渠道,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收政策应知尽知。责任科室:办公室、业务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宣传部门、信息部门。

(二)网上办税不求人。打造全能型网上税务局,建成界面标准、业务标准、数据标准、关键创新事项统一的一体化网上办税平台,提供功能更加全面、办税更加便捷的网上办税系统;做好统一规范网上税务局的操作辅导,建设网上课堂,加强对网上办税纳税人操作辅导;及时更新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引导纳税人养成网上办税习惯,逐步形成网上办是常态、网下办是例外;建设网格化自助办税体系,大力推行自助办税和24小时自助办税厅建设;完善纳税服务微信公众号功能。搭建信息查询、代开发票、通知提醒、投诉举报、咨询服务等多功能微信服务平台,让纳税人缴费人多跑网路,少跑马路。责任科室: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宣传部门、信息部门。

(三)窗口服务不求人。严格执行《纳税服务规范》,落实办税服务厅管理办法,提升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固化4+2承诺服务创建成果,落实各项办税服务制度,推行延时、预约、错峰办税,有效提升办税服务能力;推进一次办税。持续更新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201912底前7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推进一窗通办,综合窗口可办理所有各类涉税事项;推进一门办税。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办税服务厅进驻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责任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四)免税备案不求人。在办理减免税备案中,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在政策与限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一律按最快速度办结。发挥计算机自动识别、政策提示、标准判定等功能进一步提升纳税人享受减税降费政策的良好体验;分行业事项归类,方便纳税人根据经营事项查找和掌握可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精简备案资料,纳税人办理备案类税收优惠时,只需提交《纳税人减免备案登记表》,承诺附报资料齐全并真实有效,税务机关直接予以办理。责任部门:业务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五)发票办理不求人。推进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为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责任部门:业务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六)纳税辅导不求人。做好税收政策宣传辅导工作,实现对各类纳税人税法宣传辅导全覆盖和对特定纳税人实施一对一精准服务。在办税服务厅配备导税员,根据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提供专业的税法宣传、政策咨询和办税辅导;成立各级减税降费讲师团、组建税收志愿者团队开展税收政策、实务操作培训辅导;办好实体学堂和网络学堂,开展税法培训,邀请税收业务权威、专家学者讲解税收法律、法规和办税程序。责任部门:业务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宣传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七)税信融资不求人。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实现纳税信用贷款线上直连直办,为优质信用纳税人贷款提供便利。责任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宣传部门、信息部门。

(八)税法援助不求人。完善纳税服务投诉机制。畅通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网站、信访等投诉受理渠道,定期对投诉事项进行总结、分析和研究,实现从被动接受投诉到主动预防投诉的转变;畅通税务行政救济渠道。依法办理涉税行政复议、应诉案件,认真履行复议决定和生效判决、裁定。严格按照国家赔偿法执行行政赔偿,保证纳税人、缴费人受到的损失依法获得赔偿。注重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处置化解征纳矛盾。责任部门:法制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宣传部门。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办税不求人与优化营商环境紧密结合起来,与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紧密结合起来,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持续转作风优环境。

(二)加强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有针对性的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便利化、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可查核的具体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落实好各项工作。

(三)严肃考评问责。市局将此项工作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按照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严格考核考评。对办税不求人工作任务未能落到实处的,以及不给好处不办事、对求人者以特殊照顾、执法不公、收人情税、关系税、接受纳税人宴请、收受索取纳税人礼品、礼金等违规违纪行为要重点查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四)广泛宣传引导。级税务机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各种新媒体和局内宣传栏、墙报,广泛宣传办税不求人的总体要求、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工作成效,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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