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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2 11:32 信息来源:绥化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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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绥税函〔2019〕121号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最多跑一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各县(市、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2019年7月17日

 

 

 

国家税务总局绥化市税务局

“最多跑一次”工作方案

按照《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办发[2019]18号)要求,结合《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最多跑一次”等纳税服务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8〕66号)工作要求,进一步为纳税人提供高效率、高品质服务,加快税务系统职能转变,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打通税务系统窗口服务“最后一公里”,持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统一要求,以“最多跑一次”“办税不求人”为重点进一步推进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配合全市“最多跑一次”工作,梳理出税务部门“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清单。 2019年底前,基本实现纳税人到税务部门办理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即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涉税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同时大力推进网上办税,努力实现办税“不用跑”。

(一)不动产登记领域。推动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签合同备案等与税收信息共享,推行“一窗受理”,精简办理材料、简化业务流程、压缩办理时间,优化服务环境,有效便利群众。在不动产登记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财产和行为税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

(二)投资审批和商事登记领域。与发改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合作,全面推行“多证合一”等服务模式,实现“最多跑一次”、“网上办”。深化税务简易注销改革,推行承诺制容缺办理税务注销,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现“最多跑一次”。责任单位: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信息管理部门。

(三)机动车管理领域。推进“一次”办税,简化车税档案资料,落实税务总局取消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相关部署,实现无纸化管理,推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申报“最多跑一次”,为“上车牌不求人”提供前置支撑。责任单位:货物和劳务税部门、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管理部门。

三、时间安排

按照省、市政府统一安排,2019年3月至12月份梳理公布、指导督查和巩固提高三个阶段开展。具体按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安排进行。

四、保障措施

(一)推进办税服务标准化。按照“进驻大厅是常态,不进大厅是例外”,各县(市、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要按照当地政府推进政务服务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的统一要求,实现“应进必进”,配合当地政府实现办事“最多跑一次,办事不求人”的理念和目标,不断提高纳税服务质量和实效。

(二)配合在线政务平台建设。按照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对接工作部署,配合完成市县实现两级许可、确认依申请办理、依职权类行政事项和公共服务类事项中涉及税务部门的权力事项认领和梳理工作。配合当地政府实现政务服务办理实行“无差别窗口”首席受理制、实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一网通办”。

(三)提高网上办理事项比例。按照互联网+税务模式,拓展完善网上办税事项,加大“电子税务局”宣传辅导力度,提高网上办税业务覆盖面和使用率,实现办税由足不出户如影随形

四)不断优化再造流程。通过简化申报纳税、简化办税流程、简化表证单书等提高办税事项即办比例,为纳税人提供实体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电子税务局、移动APP等多种办税渠道,努力做到办税程序最简、流程最优、频次最少、时间最短。

五、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大意义,对标先进、赶超最优,解放思想、敢于创新,为加快建设“最多跑一次”事项占比最高、办事效率最快、政务环境最优、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最强的营商环境做好本职工作,提供基础保障。

(二)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各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与当地政府步调一致、密切配合,加强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按照工作任务目标、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工作进度要求,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改革顺利进行。

(三)加大宣传引导,形成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提升“最多跑一次”改革的社会关注率和群众感知率,要配合当地政府在主要媒体进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公开承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良好共识,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纳入考核考评,加强监督力度。将“最多跑一次”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优化营商环境年度绩效考核指标进行考核,按照具体工作任务逐项进行严格考核考评,对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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