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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寿县税务局积极做好耕地占用税法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24 08:54 信息来源:哈尔滨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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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哈市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法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延寿县税务局积极落实传达,组织税务干部进行新耕地占用税法的学习,利用多种途径对新耕地占用税法进行宣传。

  一是干部培训显专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我省耕地占用税额决定宣传通稿》、图解耕地占用税法等新耕地占用税法相关文件内容下发到每一名税务干部手中,做到全员学习。同时对办税服务厅申报进行政策辅导,确保办税服务厅能够正确把握新政实施节点(介于2019年9月1日时间节点前与后)耕地占用税申报准确率。

  二是定点辅导显服务。延寿县县域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多为批次转用,县人民政府责成国土资源部门缴纳耕地占用税,该局税政股在新耕地占用税法开始实施起,对县国土资源局进行耕地占用税辅导,对耕地占用时间、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的确定及2019年涉及到耕地占用税的普惠性政策进行详细的讲解。确保政府批次取得耕地转建设用地后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及时、准确、足额的缴纳耕地占用税税款。部门间的协调进一步提升。

  三是媒体宣传显成效。 一方面利用办税服务厅进行宣传。第一电子大屏幕全天滚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我省耕地占用税额决定宣传通稿》。第二公示板显眼位置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我省耕地占用税额决定宣传通稿》纸质版文件。第三制作宣传板,图解新耕地占用税,使纳税人一目了然了解新耕地占用税。另一方面利用政府公开网站进行宣传。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我省耕地占用税额决定宣传通稿》发布到县政府公开网站上以达到宣传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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