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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为离休干部发放纪念章

发布时间:2019-09-30 15:13 信息来源:双鸭山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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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70周年即将来临之际,双鸭山市税务系统9月25、26、27日为9名离休干部发放了由 中共中央 国务院 中央军委颁发的“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双鸭山市局党委按照省局要求进行了统一部署,细致安排,考虑到离休干部均已高龄,最大年龄96岁,其余也均在90岁左右,市局党委将颁发仪式由离休干部所在的党委专门到家中发放。各级党委亲赴离休干部家中,把党中央的关怀厚爱及时送到每一位纪念章获得者中,亲自为其佩戴胸前,问候离休干部身体情况、生活情况,亲切交谈。离休干部回忆起了当年参加革命战役的情形,为税收工作的情形,现场干部深受教育鼓舞,增添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坚定决心。

在市属,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东成和人事部门同志到离休前任原双鸭山市国家税务局副局长96岁高龄的高云升老领导家中进行颁发纪念章,高云升同志于1946年参加工作,曾参加三次革命战役,为国家做出了突出贡献,李局长和人事部门同志认真聆听其革命故事,重温革命岁月,同时汇报了机构合后的市税务局工作及纪念章发放要求,老领导表示感谢党和政府给予的荣誉。

在县局,饶河县局党委书记关福春、党委委员陈思亲自到黄甫财家中为颁发并为其佩戴了纪念章;宝清县局共有5名离休干部,宝清县局党委委员刘坤、张青等分别为张殿玉、潘万会 张永发 张再录 王晰廷进行颁发纪念章;友谊县委、县政府领导到友谊县局离休干部甘成家中进行颁发并为其佩戴了纪念章;集贤县局的离休干部居住在外地,县局党委书记孙铁铭颁发给齐宁纪念章的代领人(其女儿),将中共中央的关怀也同步送到离休干部中。


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是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中共中央尊崇英雄、关怀突出贡献者的仪式感、庄重感,祖国没有忘记每一位革命者的功绩。通过颁发纪念章,也更增强了双鸭山市税务系统为税收事业贡献力量的激情和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接续奋斗、勇于担当的使命,要立志新时代、展示新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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