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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0 15:04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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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定本报告。

一、基本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8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2019〕38号)文件精神,深入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关于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对应主动公开的信息全部主动公开,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经审核符合申请规定的一律予以公开,同时进一步拓展税务信息公开领域和内容,大力开展减税降费政策宣传,加强税收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了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对税务政务信息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增强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提高了税务部门公信力,较好地完成了目标任务,为嫩江税收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26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4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2616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还有待加强,部分税务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知和重视程度还不够;二是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性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力度,结合税务工作实际,重点是做好以下二个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我局将继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市局信息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税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政务公开相关制度,努力在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

二是严格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对于拟公开的事项严格进行保密前置性审查,对于对外公开的信息实行传递单和审查表制度,实行发布者自查、发布部门复查、发布部门主管领导审查、保密委员会协查的信息审核制度,确保公开事项不涉密。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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