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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乌马河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14 10:29 信息来源:乌马河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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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乌马河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局和市局关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的关注关切的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2019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区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2.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3. 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建立多股室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承办、各室共同参与,明确部门权责分工同时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认真核对区局政务信息公开相关内容,突出重点业务领域事项公开,便于纳税人查询。根据要求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和主动公开标准目录,方便纳税人获取各类信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台,及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开展线上政策辅导;结合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区,进学校,进林场所,以及“万名税官进万企”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税收宣传,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通过举办企业座谈会、减税降费主题开放日等活动,听取纳税人诉求,及时解决纳税人实际困难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

2019年,向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专报3期,得到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3省局、市局内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33篇次黑龙江经济报、《龙江税务》、伊春日报省、市级媒体共发表正面宣传10篇次,其中黑龙江经济报2篇,《龙江税务》经验交流栏目1篇,涉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把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实际明确了各股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接受市局和区政府的监督和考评,接受第三方对区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不断改进和提升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2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2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同时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待进一步提升。具体表现为: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需进一步细化、深化;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在今后的工作中,将进一步统一认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内部组织协调管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创新形式,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情况、信息及时公开透明加强辅导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服务,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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