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佳木斯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郊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0:45 信息来源:郊区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2019年,我局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1条。在门户网站行政许可专栏,公开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公示操作流程、网站链接、受理部门等信息,全年公开行政许可1项,公开处理决定2件,公开行政处罚事项2项。深入开展“双随机、 一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成效信息。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工作,按照总局要求分等级、分地域做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公开。及时公开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本单位动态信息。分地区、分行业定期发布组织税收收入情况,持续保证更新。主动公开采购项目招标信息中标公告以及更正信息。严谨有序公开公务员招录信息,按程序公示公布录用职位及条件、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和拟录用人员名单,增强公务员招录工作的透明度。

加大减税降费政策信息公开力度,解读减税降费政策,介绍减税降费落实情况。第一时间将相关的税收资料以及纳税服务类信息进行发布,方便纳税人查阅。重视、“网上提问”、“投诉举报”等的处理,倾听纳税人诉求,积极搭建与公众交流互动的桥梁。在本局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台,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规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效落实一次性告知、首问责任制、最多跑一次制度。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内部流转表单,制定标准化回复模板,细化各级税务机关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注意事项。对应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事项参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并提供了救济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推进

一是组织开展年报编写。按照市局总体部署,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二是做好整章建制。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级税务部门重新修订有关规章制度、表证单书,使用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保证各项规定与“新条例”相适应。

(四)平台建设持续升级

按照税务总局统一部署对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板块进行了升级改版,对照“新条例”新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对“依申请公开”栏目基础信息和表证单书进行了更新和维护。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认真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有力增强

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引入综合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实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1

16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2

122

行政强制

0

+5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个

30.8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针对纳税人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比较单一的问题,我局对“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网站”平台进行了升级改版,制作了主动公开目录,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优化各项网上公开服务的用户体验,更新了自媒体栏目设置,努力创新公开方式方法,丰富诉求回应渠道,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