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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4:02 信息来源:佳木斯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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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机制

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佳木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相关责任科室为成员单位,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运转顺畅。加强工作制度保障。修订完善了互联网站管理办法、内容保障办法、互动信箱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员岗位管理办法,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调整了表证单书,为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础保障。全面梳理和规范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信息发布,建立信息发布和内部文件管理系列制度。建立主动公开目录。按照税务总局、省局索引号规则对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实行索引号查询和管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涵盖本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的所有政府信息,并体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及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有关要求,采用体裁分类、机构分类、主题分类三种方式进行编制。设置了主动公开事项的索引号,进一步提高了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政务公开考核。将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严格公开信息审核把关,组织开展对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督导检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

按照省局网站整合工作的有关要求,本着“统筹规划、利企便民、平稳过渡”工作原则,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规划网站栏目和功能,整合内容相同栏目,压缩、简并内容相近栏目,保留纳税人使用频繁、用户体验好的服务功能,优化功能配置。重新优化“信息公开”栏目,对“全局概况”“机构设置”等基础公开信息进行整合,分门别类梳理各类信息,形成统一 的主动公开目录,最大限度满足纳税人公共信息查询需求。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方式,实现了网上受理、后台运转、前台查询、多渠道反馈的工作模式。

(三)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和方式

积极拓展涉税信息公开渠道,全力打造佳木斯市电子税务局,实现大部分业务可通过线上办理,真正实现了纳税人“多跑网路,少走马路”的目标,极大地节约了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办税成本,建立佳木斯市税务局官方微信平台,进一步拓展涉税信息公开渠道。严格落实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关于公布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公告》,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管理,杜绝在目录清单外实施行政审批。在门户网站办税指南模块设置行政许可专栏,向纳税人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指南,包含全部纳税人行政许可事项,逐条介绍了详细操作流程、网站链接、受理部门等情况,并定期更新。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定期发布有关文件规定和工作成效信息,持续推进“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向社会进行走逃(失联)公告、省局外网公布税收违法信息、启动内部惩戒措施、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多项措施,增强了“黑名单”及联合惩戒成效和威力。

(四)加大减税降费相关工作公开力度

落实减税降费工作部署,在网站、微信等平台开展专题宣传,定期推送减税降费有关政策和相关解读,将普惠性政策红利及时兑现给纳税人和缴费人。按照改革推进阶段,抓住“一厅通办、一网办税、一键直达”“信息系统大整合”“第一个大征期”等各个阶段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开展便利化办税专题宣传,关注企业“注销难”“往返跑”“等待长”等痛点、堵点、难点问题,通过纳税人感受来反映新气象、新变化。聚焦留抵退税、个人所得税改革、增值税率调整等减税降幅政策,开展了减税降负宣传,展示税收调节经济、支持企业发展的重要作用。围绕第28个税收宣传月,开展“税务开放日”活动,邀请房地产业、金融业、制造业等20名纳税人、企业家代表和60余家青年企业围绕减税降费政策进行宣讲,组织座谈,相关活动内容在税务总局网站、东北网、《佳木斯新闻联播》《佳木斯日报》《掌上佳木斯》等国家级、省级、市级媒体进行报道,引起了广泛的社会赞誉。扎实开展普法“六进”等活动,深入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和单位,解读新个人所得税法,机关主要负责人参加佳木斯新闻频道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集中展现佳木斯市税务部门解放思想,创新改革发展,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实践和探索的经验做法。上半年以来,全市税务系统在《中国税务报》《黑龙江经济报》《东北网》等主流媒体发稿12篇,通过央视移动新闻网、《黑龙江省新闻联播》《黑龙江新闻夜航》《佳木斯新闻联播》及各县(市)主流新闻节目发布信息20次,通过《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等各级地方媒体发布宣传类通讯报道40余篇,全市税务系统在各级党报、媒体刊发各类宣传报道200余条,在省局外网及佳木斯政府网站刊发相关报道150余条,通过市中心大屏幕循环滚动播放税收宣传片200余次,上报省局约稿100余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1

998355.7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2019,在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体系,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加强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有待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制度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将继续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总局、省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安排,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关切,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定,进一步配齐配强政务公开工作力量,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针对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在线申请平台,加强申请办理的规范化、痕迹化,提高办理质效。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探索新兴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丰富诉求回应渠道,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对涉及税费征管工作的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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