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关于做好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有关总结工作的通知》(税总法便函〔2019〕309号)和《关于报送<法制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黑龙江省法制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贯彻落实情况的函》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情况
继续全面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完善征管运行机制,在不断夯实征管基础的同时,对重点工作进行统筹部署,协力攻关,锐意前行,各项工作有序推进,部分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我局结合我市经济发展形势及企业经营状况,开展宏观和微观税收分析,准确判断收入着力点,及时采取措施,掌握税源变化。强化税收预测,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2019年,累计完成组织税收收入107.64亿元,有力支持地方社会经济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一步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名称、依据、权限、程序、时限进行梳理,规范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标准,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并向社会、纳税人公布,不断提高税收管理效能。二是认真落实下放和取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根据省局依法清理确认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将涉及市、县级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向社会公开,积极做好下放和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审批和后续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切实做到从事前审批转入到事中监控和事后监管上来,非经法定程序任何税务机关不得在清单之外增设或变相增设行政审批事项,对明令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自取消之日起,坚决不再审批,并且不得以其他形式变相审批。三是2019年度共审批2691户次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没有发生超期审批事项。四是加强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检查。将税务行政审批事项纳入督察内审的工作围,实施绩效考评,通过全面开展自查与集中组织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制止和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现象,强化责任追究,加强对审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三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采取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更新相关文书等措施。
2.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情况。一是对照税务总局、省局编制的税收执法权力运行图,按照职权法定、权责统一的要求及时整理,逐项清理,摸清职权底数和来源依据,并认真查找分析权力风险点,在实际工作中指导开展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与清理工作,积极深入基层一线,确保基层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符合基层实际需要;二是将税收执法权力清单中的“权力”具体化、规范化、流程化,应用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规范本级税收保全和税收强制执行的实施以及督察内审等整个税收执法行为中;三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12366电话平台,互联网、微信等方式,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有关信息,让纳税人实时进行评价,实现对税收执法权力运行的结果进行外部监督评价。以税收执法责任制辅佐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的运行,构建执法主体明确、执法依据充分、执法责任明晰、执法程序规范、考核评议科学、过错追究严格、风险管理严密、督查制约有效的税收执法责任运行机制,完善权力清单事中事后监管、问责、考核的制度建设。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1)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37号)要求,认真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的规定,进一步提升税收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市局对县(市)、区局的报备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纳入绩效考核。
(2)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完善我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推进依法行政,我局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实施意见》(黑征办法〔2019〕37号);加大合法性审查力度,税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办公室不予核稿,局领导不予签发。加大合理性审查力度,增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根除制度性侵权,防范制度性风险。
4.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日常清理和定期清理制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9〕5号)要求,认真做好与现行开放政策不符的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通过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保证了从源头上规范税收立法行为和执法依据规范、有效,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提供准确的政策依据,也为规范税收执法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5.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梳理、完善党组会议制度、局务会议制度、局长办公会议制度、会议报告制度、会议审批制度、大事、要事上报制度等制度、规程、办法。在税务干部违纪处理等重大事项征求法律顾问意见,通过法律途径和程序进行。
6.加强合法性审查。
聘任律师事务所为法律顾问,成立法律顾问办公室,为我局各项重大决策做好合法性审查工作;截至2019年底,聘请的法律顾问已为全市税务系统提供法律服务26次,包括法律咨询19次(含电话咨询和到律师事务所咨询),现场协助论证处理法律事务5次,仲裁出庭2次。为完善我市税务系统的法治工作建设起到有益补充。加强公职律师管理,根据《税务系统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积极组织取得公职律师的人员参加市司法局举办公职律师培训班,为有效发挥公职律师的作用,通过建立的公职律师微信工作群及内网通工作群工作平台,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公职律师办理参与重大决策事项及涉税业务讨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征求意见反馈等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另外,市局还通过召开专题会议的方式,组织公职律师进行重大决策事项及涉税业务讨论,较好的发挥公职律师参与决策论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执法风险作用,使之成为税务系统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税为更好的为系统公职律师服好务,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市局与司法局沟通协调,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已注册为公职律师的干部进行资格年检。全市税务系统现有的10名公职律师已全部完成年检工作。同时,积极开展选调优秀的公职律师挂职,既支持了上级机关工作,也为我地区培养储备了法制人才。
7.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工作规则(试行)》(齐税发〔2018〕96号),明确市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必须经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或局长专题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其他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相关工作,受局长委托负责其它专项任务。涉及其他局领导分管的工作,应同有关局领导协商。主要负责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每次党组会均形成会议纪要。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8、全力实施纳税服务六项机制。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关于实施纳税服务六项机制的意见》并做好深入推进的实施工作,完善服务机制,深化拓展“六零”承诺服务,在所有办税场所和窗口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服务制度,提供有人即办、暖心办税、错峰预约、限时办结等服务措施;侧重由网格员承担向纳税人辅导培训使用电子税务局任务,落实“全程网上办”;建立纳服专班,各部门密切配合,实现部门协同机制;完善应急机制,确实现市县两级动态监控机制,确保及时处置办税服务厅各类突发事件;组建应急办税人员储备团队;建立“专职+流动”导税人员模式,配置办税服务厅首席导税员与导税人员,增强预审、辅导、引导、分流功能。
9、持续开展减税降费相关纳税服务工作。
(1)建立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设立快速响应机制受理专岗,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横向互动、纵向联动的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按工作流程针对小微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迅速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有效帮助小微企业便利办税。
(2)落实总局、省局减税降费政策落实直联工作机制。 一是设立2家总局减税降费直联办税服务厅,由龙沙区局和龙江县局每周一通过专项平台向总局报送上周直联办税服务厅减税降费相关信息统计数据。二是我市四区设立8家总局减税降费企业直联点,每周一在企业通过区局辅导、市局审核后通过专项平台向总局报送直联企业上周减税降费相关信息统计数据。
(3)制发《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齐齐哈尔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纳税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先后实行报送深化增值税改革纳税人宣传辅导进度和办税服务厅人员内部培训日报制、纳税服务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日报告制度、小微企业涉税诉求意见周报制、减税降费投诉表、直联办税厅信息统计表及直联小微企业信息统计表等周报制。
10.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为了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我们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扣新时代新税务新职责新要求,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强化执法质量意识,着力推进税务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税务执法效能,确保税务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有效防范税务执法风险,切实维护纳税人和缴费人合法权益,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优化执法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税总发〔2019〕31号)。一是对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具有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的制度创新。二是服务税收工作主题主业主线的实践创新。三是对国家税收利益、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税务干部正当权益进行一体保护的价值创新。
11.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1)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机构职责,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虚打骗专项行动,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开展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等方面都发挥了稽查“利剑”作用,维护了公平正义税收秩序,促进了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2)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欠税管理,市局按照省局《欠税管理工作指引》,编制下发了《欠税管理工作指导》,规范欠税管理。根据调查研究发现的问题,起草下发了《征管业务工作指导(一)》、《征管业务工作指导(二)》,要求各县(市)区局要严格贯彻执行省局下发的《欠税管理工作指引》及市局下发的《欠税管理工作指导》,对欠缴税款纳税人必须采取的措施,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实施。对省局下发的《欠税管理工作指引》可以采取的十二项措施,要以尽快、足额清缴欠税为目标,根据欠缴税款的纳税人实际情况和每项措施实施的条件,确定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的清欠措施。省、市局将以欠税管理措施实施率及实施成果综合排序,对各县(市)区局进行绩效考核。截止2019年末全市共清理陈欠28531万元,新欠8248万元。
(3) 信息采集户数149223户,纳入信用管理户数34280户,完成了对29727户纳税人进行2019年纳税信用级别评价,占比:达到86.72%,基本实现了纳税信用评价对企业纳税人的全覆盖。深化拓展“银税互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展银税合作有关精神,大力实施银税互动,建立定期信息传递机制。按时将A级纳税人名单传递给银监局、信用办。2017年1月截至目前,各商业银行实际为134户企业发放信用贷款30755万元。
12.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继续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提高全市税务系统依法治税能力和水平,促进税务机关及税收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齐税函〔2018〕67号),主要职责一是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相关制度;二是研究审议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工作中的特殊、重大事项;三是研究审议评价结果和结果运用方案;四是负责其他需研究审议事项。依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全面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意见》、《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等法律、部门规章为依据,按照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项目及内容,紧紧围绕税款征收、税务管理、税务稽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税收执法权力,建立健全领导学法、科学决策、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行政复议以及执法监督等工作制度,完善评议考核、表彰奖励和过错责任追究等方面的配套制度。通过督察工作的开展,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事前、事中与事后的监督,通过考核机制保证行使税收执法权的税务机关及执法人员严格税收执法,履行执法程序,减少不依法办税的可能性和执法的随意性,对执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税收征管质量、效率和服务水平,保证行政效率和行政效益的有机统一,实现依法行政效果。
13.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市税务执法资格管理和税务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我市税务执法水平,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我们认真贯彻实施《税务执法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税总发〔2019〕104号)为确保税务干部队伍整体税收执法水平稳定提升,按照省局统一布置,我局积极备战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强调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与绩效考评工作挂钩的重要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坚决落实。我局于9月初成立了税收执法资格统一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和督促落实备考工作职能,不定期抽查备考人员复习进度和模拟考试工作;以执法资格考试为会议议题,多次召开由各县(市)区局主管局长和法制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针对历年执法资格考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并进行统一部署, 对备考、培训、参加考试等多方面进行细致规划,组织实施, 促使税务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税务人员执法资格统一考试顺利进行;另外我局还按照省局统一布置,组织参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辅导,分期分批地对参考人员进行集中培训,从而保证学习效果和考试成绩的提升,截止到目前,已组织参考人员170多人参加了考前培训辅导。执法资格考试工作由法制部门牵头,同时协调人事教育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各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层层压实责任,形成强大合力做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前各项工作。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4.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1)健全绩效管理制度,提升行政工作能力。坚持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推进绩效管理的有力支持,深入推进绩效工作开展。市局召开局务会专题研究绩效工作,对考评情况进行了具体分析,扬长避短提出具体建议,召开绩效领导小组会议,新增了部分考评规则加分项目,调整了市局对县区局部分指标考评结果,完善了绩效考评指标,进一步提高了考评指标的客观公正性,以更好地发挥绩效管理对重点工作的推动和导向作用。
(2)优化指标完善体系,抓好关键管理环节。在全面承接省局指标的基础上,做到承接指标不漏项、考评指标不缺项,越往下指标数量越精简,考评程序越简化。
(3)强化流程规范岗责,突出关键考核指标。一是确保流程规范,指导各考评部门按照考评标准细则规定的考评时限、质量、进度等具体标准客观公正实施考评,对各考评部门报送的《绩效考评成绩送审单》做到归口管理。二是突出重点指标,认真分析研究重点指标、特别是对省局考评的14项量化计分法指标,严明相关工作质效标准,倒排时间表、路线图,压实各项工作任务岗位责任。三是开展绩效自查,根据省局下发减轻基层负担通知精神,对照工作计划和绩效指标确定的考评标准、时限要求逐项进行梳理,特别重点关注层层加码、照搬照抄、增加基层负担的情况,在总局、省局绩效指标抽检工作市局顺利过关。
(4)突出绩效过程管理,注重任务知行合一。对市局机关方面,根据绩效考评情况,把省局各部门考评事项纳入督办,明确要求市局各部门与省局对口处室做好沟通,争取主动确保考评成绩不失分。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严格履行考评职责, 抓实对基层的考评,切实提高基层的工作水平。对县(市)、区局方面,狠抓自查整改,结合上半年考评成绩,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推进工作不力,落实效果不好,导致绩效指标工作任务完成质量不高的单位,主动帮助查找薄弱环节,帮助其提升工作质量。对考评县(市)、区局的指标,实现了问题的及时反馈。
(5)主动提升工作站位,开展宣传培训辅导。加大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市局举办全市绩效管理工作视频培训会。就绩效工作专门进行部署,18个业务部门也进行了本部门绩效管理工作的讲解。培训结合当前形势和绩效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对绩效管理的制度办法以及具体业务进行了解读,针对提前下发的绩效培训资料进行逐项答疑。同时,开展市局机关和基层局的指标复查工作。组织各县(市)、区局绩效联络员分批次集中办公,针对日常绩效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面对面辅导与一对一审核工作。
15.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工作情况。在全市税务系统开展“六零”承诺服务窗口创建工作,市局在《齐齐哈尔日报》发布全市“六零”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承诺,接受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办税服务厅及其他办税服务场所设置意见箱22个,对纳税人的合理投诉、意见和建议,及时受理。定期召开纳税人座谈会,面对面征求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聘请10户A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担任市局特邀监督员,对税务干部税风税纪进行监督。
16.加强行政监督。
认真组织部署开展2019年税收执法日常督察工作。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和市局工作安排,2019年税收执法日常督察的重点督察在6月份立项的基础上,于7至9月实施实地督察和录机工作。本次税收执法督察在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重点行业税收管理情况、重点环节税收执法情况等加强督查,为今后提高征管质量、防范执法风险提供了方向。
17.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为促进和谐的征纳关系,维护良好部门形象,我局积极筹备参与市广播电台“党风政风热线”节目,并组织各县(市)区局收听参与省、市局 “党风政风热线”节目。3月30日,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民带领市局相关科室负责人一行8人走进“党风政风热线”节目为听众进行咨询解答。对未能在节目中回复的问题,节目结束后立即同节目组和相关部门进行对接,及时进行反馈解决,切实提高税务部门的社会认知度和遵从度。11月29日,积极组织全市税务系统观看和参与省局组织的走进“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省税务局专场,积极对照节目中纳税人、缴费人反映的问题及不足,及时进行对照反思,监督问题单位严肃查处。
我局为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加强对税务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违纪违法问题的监督,于2019上半年,将本部门监督电话在各县区局税务大厅进行公开,并在齐齐哈尔鹤城晚报上公示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同时,结合减税降费工作落实情况,对辖区内个别单位开展电话抽查了解,并组成检查组,深入班子成员包保单位管辖企业开展调研走访,查看是否落实税收政策、是否存在干部违纪问题。
我局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在全市办税服务厅和社会媒体公示省、市、区局纪检部门减税降费投诉举报电话及邮箱,并建立减税降费投诉举报台账。同时,设立专项督查检查组,制定《齐齐哈尔市税务系统减税降费督察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对减税降费工作督察检查,2019年共开展全市系统减税降费专项督查检查2次,开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情况明察暗访1次,并不定期对区局办税服务厅、纳税服务、减税办进行电话抽查,在督查检查中共发现6大类11个重点问题,在全市系统及时进行了通报整改。
18.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认真做好针对纳税人宣传辅导工作。一是及时公示税收政策。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关于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税政策解读的口径,将各类减税降费政策及办税指南做到在各办税服务厅做到公示板、电子显示屏及查询机等多种渠道更新税收政策信息及时,方便纳税人快捷查询。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减税降费相关政策、专家辅导视频及减税降费宣传小视频。二是保证张贴的相关税务政策二维码完整、有效。三是通过“两微一端”、12366短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向纳税人宣传减税降费政策。四是通过张贴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播放减税降费宣传短片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
(2)做好宣传资料管理。要求各分局务必做到在办税服务厅摆放的宣传资料种类齐全、内容有效、数量充足。
(3)着力做好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严格落实我市《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同时结合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既要培训政策的实体内容,又要辅导办税的流程,积极开展第一轮、第二轮、第三轮宣传辅导工作,帮助纳税人明晰政策口径和适用标准,确保纳税人准确理解和充分享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填报数据准、逻辑正确。一是组织税务干部深入符合政策的税源企业,精准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现场辅导。二是开展以减税降费为主题的税收开放日活动。三是分行业、分级分类组织专题宣讲会,广泛开展宣传辅导,使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广泛传播,确保覆盖面达到100%。四是印制并在办税服务厅及厅外进行宣讲培训过程中向纳税人发放折页、手册、宣传单等宣传资料。
19.优化服务措施,改善营商环境。
我局制发《齐齐哈尔市税务系统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2年)》,按照任务分工及完成期限做好相关工作。同时向市营商局报送我市税务系统2019年优化税收营商环境行动实施方案,配合市营商局印发《齐齐哈尔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2019-2020)》。完成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工作。今年先后两次参加了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及东北四省营商环境评价的纳税指标填报工作,同时配合其他负责单位完成涉税指标填报。一是组织货劳科、所得税科、稽查局等相关科室业务能手,集中办公,针对指标模拟案例,反复推算综合税负。二是分析研判,精准填报各项指标。结合实际税务工作,如实填写指标涉及的七个税种的申报形式和缴纳次数,实事求是估算纳税人各税种办税环节的综合使用时间,同时积极与外地市税务部门比对并咨询第三方机构,确保评价指标填报准确不失分。三是积极与我局的指标配合单位--市公积金管理部门及医保局沟通协调,对部门问卷内涉及公积金业务办理部分请求支持。鉴于我局同时又是其他三个一级指标的填报配合单位,分别配合市场监督局、不动产登记部门、海关三个单位的指标填报工作。我局第一时间提供佐证、提交办理时限、计算相关税费等,协助其指标顺利填报。四是做好我市辖区企业问卷指标填报的辅导工作。五是根据评价结果作好结果应用,持续完善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工作措施。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作。制发我市《纳税人满意度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在省局4类15项工作内容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工作实际,细化出包括规范办税服务、推进便利办税、深化宣传辅导、做好维权工作等内容的30个具体措施;同时在省局推送的第1批25条问题清单的基础上,增加了2条问题清单,按照时限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并反馈。
20.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措施,增进办税便利度。
(1)规范设置办税窗口,科学配置窗口资源。一是结合减税降费重点工作,在不同时期设置社保费收缴业务专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等专业窗口,指定一个综合窗口专门负责处理疑难杂症问题。9月份按照总局、省局关于规范办税服务厅专窗设置及明确办税服务场所相关窗口标识名称和业务范围等通知要求,规范专业类窗口设置,除清税注销业务专窗和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外,取消其他专窗,加大“一窗通办”推进力度,扩大“综合服务”窗口设置比例。二是根据业务量、业务类别、等候人员数量等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窗口数量和职能,合理调配窗口资源,防止出现忙闲不均,并为应对窗口拥堵等现象做好应急准备。
(2) 开展办税服务场所工作落实情况集中检查。一是组织人员在2月份对所有办税服务场所开展实地走访、明察暗访等形式,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在办税服务场所的推进落实情况,掌握纳税人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难堵痛问题,做到早发现、早纠正、早改进,坚决杜绝“重布置、轻落实”情况发生。二是针对总局省局历次检查及行风热线发现的问题,下发专项通知,要求各分局针对省局巡察组巡察反馈的纳税服务问题,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禁止出现反复查反复犯现象。
21.大力实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税务开放日”活动。
(1)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在市、县两级税务部门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项工作组,派员实行集中办公,市局集中办公人员16人,17个基层局集中办公人员69人。统一建立并施行协调配合工作机制、问题处理备案机制、应急处理机制、定点联系服务机制和“三报”制度(简报、专报、通报)、每日例会制度和减税降费联络员制度。全市组建117个减税降费微信群,通过“两微一端”、税务内外网发布减税降费信息,涵盖企业1.5万户。发放《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明白卡》11.5万份、《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明白册》0.9万份,其它减税降费税收宣传资料6.7万份,制作主题宣传片9个。全市定点联系企业775户,开展调研走访3轮,调研纳税人2,000余户次。开展各类内部减税降费培训89次,培训干部0.6万人次。市局与区县局联动,保证了红利零盲区,政策全覆盖。极大的提升了纳税人的满足感与获得感,举办减税降费辅导93场,辅导企业0.9万户,辅导财务人员0.9万人次。
(2)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严格执行相关文件,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税务注销,落实“承诺制”注销管理、清税证明免办服务、提供“套餐式”服务、“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等相关工作,对于因税务人员的责任造成纳税人超期注销的将严肃追究各县(市)区局相关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落实错峰申报机制,细化错峰申报计划,提供导税预审服务,为纳税人实行办前提醒纠错,节省纳税人办税时间。在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公众号“我要办”中开通“预约排队”功能,方便纳税人自主选择畅行时段。
(3)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持续清理涉税“黑中介”,通过多种形式提高纳税人和缴费人思想意识,自觉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我局结合各项宣传辅导工作,进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宣传,增强纳税人和缴费人思想意识。
(4)分级开展“税务开放日”活动。采取 “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通过现场访谈、召开纳税人座谈会、举办税收政策宣讲会、深入分局(所)交流、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零距离接近服务纳税人。4月1日市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志民带队走进93108部队,开展“税法进军营”政策宣讲活动;4月12日,共青团齐齐哈尔市委、齐齐哈尔市税务局携手举办的“鹤城青年创业就业税收政策讲座暨税务开放日”活动,培训讲师为广大青年讲解青年创业就业需要注意的涉税事项和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等优惠政策,围绕广大青年最关心的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进行现场辅导答疑。部分县(市)区局在妇女节之际,与妇联联合组织参观、座谈等活动,让女性纳税人深入办税服务厅体验征纳双方角色互换、赠送“明白卡”、参观办税服务厅,零距离感受税收工作,现场征集纳税人涉税需求,与税务干部互动交流,增进对税务机关的理解和认可。
制作可匿名反馈的电子调查问卷,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税咨询微信群等税企沟通平台向纳税人发放调查问卷二维码,征集纳税人意见建议。送税法进校园,录制“税官讲税法”青少年普法视频参加全省评比。借助互联网,通过微信群、QQ群等进行减税降费政策宣传,让纳税人能够实时了解到减税降费新政策。
22.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税务系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委员会纪检组关于建立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数据报送制度的通知》要求,市局纪检组持续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采取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内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进行监督检查,未发现存在此类问题。同时,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开展对税务系统内部差旅费伙食费和市内交通费收交管理情况、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情况以及税务干部交往情况的监督管理,通过系统内各级纪检部门的监督检查,未发现在这三个方面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2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化管理机制。 按照省局《关于登录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定期录入行政复议案件信息的通知》(黑税法便函〔2019〕11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信息化建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省局的有关要求,配置连接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的电脑,确保能够登录工作平台,自行设置完成下级税务机关的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维护本级及下级行政复议人员信息,初步完成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平台。
24.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依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就能得到合理合法的结果。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八、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25.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持续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一是快速行动,制定《2019年度全市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要点》,明确我市税务系统今年教育培训重点工作及市局、基层局承担内容。二是召开2019年全市教育培训工作会议,及时传达省局教育工作者培训相关精神及《关于落实〈2018-2022年全国税务系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等一揽子文件,并对如何贯彻落实总局、省局教育培训工作精神提出具体要求。三是召开2019年度“比武练兵”工作动员会。传达省局关于开展“练兵比武”工作的要求,制定《2019年度我市税务系统“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方案》,部署下半年我市练兵比武工作。
分级分类培训有序开展。一是鼓励引导基层局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360期,累计培训41,770人次,如克山县局青年干部夜校、讷河市局“青蓝工程”、龙江县局社保费征管软件操作及政策解读等培训都取得了实效。二是积极作为,开展骨干人才脱岗培训。上半年,利用市委党校、龙江财税学院、长沙税务学院等培训平台,聘请高校名师、系统名师、自有名师,共组织脱岗培训18轮次,培训学员1,056人次。三是加强培训质效管理。开展质效评估,对培训学校、授课教师进行量化打分,评估培训质效。开展结业考试,培训结束后由授课教师出题进行结业考试,评估学员学习效果。开展培训档案管理,学员签到簿、考试成绩单、评估结果等内容归档管理。四是增加党建教育内容。根据省局要求,在每次培训中增设党建教育内容。五是强化培训软件的使用,做好绩效考核工作。
26.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税法宣传方面。按照省局《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减税降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新一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有关事项的通知》(黑税减税降费组办发〔2019〕15号)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8个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黑税函〔2019〕90号)工作安排,市局纳税服务中心按时限要求组织各基层局开展对税收宣传辅导工作。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宣传力度,紧紧围绕“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题,促进了减税降费宣传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了宣传的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提高了全市依法诚信纳税意识和税法遵从度。
(2)多种形式的网络宣传。为更好的适应互联网、移动传播和融媒体发展新形势,转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提高宣传质效,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在积极普及“互联网+税务”办税模式的基础上,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开展网络宣传。一是微信群的广泛应该用。目前齐齐哈尔市税务税务系统共组建微信群120个,活跃纳税人用户群体18672人,涵盖企业15706户,参与解答有法制、征管、社保、办税厅等业务科室干部共573名。二是以网络为依托进行有针对性宣传。纳服中心在内网设置减税降费专栏,及时发布减税降费工作部署信息、领导讲话、工作简报、政策文件及解读。此外还利用网络征集纳税人的诉求,从而筹划各种类型的宣传:开展网上调查,获取纳税人想法,了解宣传的方向,满足纳税人的求知需求。特别是根据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事项等要求进行了培训,通过纳税辅导微信群及拨打电话进行及时通知,提醒纳税人培训辅导事宜。截止11月底,全市税务系统共举办相关培训118场,覆盖企业9990户,涉及纳税人11793人。三是网络宣传片的制作与传播。全市税务系统充分运用我市税务系统现有的资源,共制作主题宣传片12个,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发布相关报道44篇,进一步凝聚了新时代新税务做好税收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的力量,为高质量推动新时代税收发展发挥新的更大作用。
(九)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
27.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根据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工作要求,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 将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改为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同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为“依法治税”和“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统筹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重点任务。
28.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巡察利剑作用彰显。一方面,积极开展省局巡察问题整改落实。组织召开巡察反馈视频会议,按照省局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形成整改任务清单,制发巡察整改方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全部问题整改完毕,形成2个专项报告如实向省局报送。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全市税务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开展,在全系统分类择选巡察人才,组建巡察人才库,严格推进巡视巡察信息管理系统上线。对2018年巡察的两个基层单位开展“回头看”,检验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成效,组织对6个县区局开展常规巡察,严格按照工作指引对各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梳理问题,向市局党委汇报,重视巡察发现的问题整改, 形成巡察意见反馈给相关单位,推动各单位扎实有效整改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税务局
2020年1月 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