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牡丹江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东安区>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3 11:25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落实上级关于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19年,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完成区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区局机构职能。2.领导简介。区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3.联系方式。区局地址、邮编、电话等。4.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外的其他局内非政策类通知公告,包含税收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5.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不涉密、不涉及内部管理,面向纳税人的对外宣传信息。并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中第四章依申请公开内容,于门户网站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区局2019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承办、各涉及部门配合,明确部门权责分工。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将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办税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导税咨询台等主动予以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和办税指南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通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频道的通知》及市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网站建设规范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设,吸取基层政府信息公开试点单位经验,按时限完善“区县信息公开”频道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公开信息提供、审核、制作发布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公开审核,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防范涉密事件发生。区局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办公室负责干部参加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接受市局和区政府的监督考评,勇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3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186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政务公开数量、事项逐年增多,但部分干部对个别工作事项及内容是否公开或在公开与不公开上还存在标准尺度难以把握的工作难点;另一方面,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2020年,本局将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本单位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好门户网站这个平台,以门户网站为税务信息公开主要载体,加大税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立足于服务纳税人,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