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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31 10:57 信息来源:伊春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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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伊春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工作要求,坚持以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最关心的事项为重点,依据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促进税务工作的公开化和透明化,推动了各项税收工作深入开展。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伊春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关心、关注和关切的问题,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进一步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省税务局的指导下,全面完成市局机关和县(市)区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所列内容。2019年,全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机构概况。公布市局和县(市)区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和联系方式。二是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三是纳税服务。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做好涉税信息查询相关工作。四是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以及限期缴纳税款公告、纳税申报催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同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工作,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2019年,我局没有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导、一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相关人员各尽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落实对外、对内公开的具体内容,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提高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做好网站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核、上报工作。加强全系统政务人员队伍建设、畅通政府信息报送渠道,围绕政府信息写作和规范政务公开,举办全系统政务工作培训班,督促政务人员严格执行政府信息上报规程,进一步提高了政府信息工作人员的能力和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积极开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伊春税务微信公众号、内外部网站等平台和载体公开和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和办税流程、服务规范等,有力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多项税收宣传,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加大新闻宣传力度,2019年,向省局和市委、市政府报送工作专报20余期,得到省局和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15次;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政务公开信息410条,其中东北网、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经济报等媒体刊发稿件267篇;在《龙江税务》特别聚焦、经验交流、税线传真等栏目刊发稿件29篇,在内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1103条,在外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16条,涉及减税降费、纳税服务、营商环境、党建团建等多项内容。

(五)监督保障方面。把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实际明确了各单位、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市局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推动全市各级税务部门上下联动,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主动接受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监督和考评,接受第三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个别部门及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想认识不足,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够强。二是工作创新不够有效。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能够按时、按要求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要点和必选公开项目,但主动做好公开工作的创新性和灵活性不强。三是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影响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在下步工作中,我局一是要加强教育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加大培训辅导力度,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确保各级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自觉做好公开工作。二是要加强工作创新,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不断提高公众对税务信息的知晓度和获取信息的便利性。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立足税务工作实际,从信息撰写、信息审核、信息发布、日常考核、舆情管理、落实奖惩等方面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更好地为社会公众和纳税人服务,进一步提高税务部门公信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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