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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远市税务局开展减税降费、疫情期间阶段性优惠政策再学习

发布时间:2020-10-22 13:35 信息来源:抚远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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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市税务系统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抚远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进一步落实落靠税收优惠政策,我局于10月23日利用中午下班时间组织分局(所)、基层税务干部开展对减税降费、疫情期间阶段性优惠政策再学习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是由税政股业务骨干对减税降费、疫情期间阶段性优惠政策进行梳理。详细解读了各项政策的享受条件、减免额度、政策执行时间节点等内容,包括增值税的减征、免征、留抵退税等政策;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免税、扣除优惠、延缓缴纳等政策;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性减免政策;延续实施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内容。同时针对大督查工作中发现的疑点数据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免征以及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后附加税计税依据再次进行明确

二是由办税服务厅业务骨干对纳税人在享受优惠政策时如何进行纳税申报进行了操作演练。包括通过金税三期预生产环境分别选取两户生活服务业一般纳税人和一户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免税申报;选取一户生活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申报;选取一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行增值税留抵退税计算以及纳税申报。

通过此次培训,帮助我局分局(所)、基层税务干部再次学习、扎实掌握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有效避免因税务干部政策掌握不扎实产生的纳税人应享未享,助力夯实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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