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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次填表,合并申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来了!
  • 发布时间:
  • 2020-10-30

一次填表,合并申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税费综合申报来了!

发布时间:2020-10-30 信息来源: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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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动“放管服”改革提质增效,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减少报表报送次数,优化纳税申报流程,提升税收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近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上线【税费综合申报】功能,实现“十税五费、一次填表、一次缴款、一张凭证”。

十税五费都有啥?

十税包括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附加),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附加),企业所得税(预缴)、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预征和尾盘)、印花税、契税。

五费包括教育费(增值税附加),地方教育费(增值税附加),教育费(消费税附加),地方教育费(消费税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

适用于什么样的纳税人?

需申报以上税费种中一个或多个税种且纳税登记状态为“正常”的纳税人,即可选择“税费综合申报”。

如何操作“税费综合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税费综合申报】

依次填写当期需要申报的一个或多个申报表,完成所有申报表填报后后返回主页面,勾选需要报送的申报表信息,点击合并申报按钮,完成合并申报操作。

申报完成后,可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税费缴纳】,一并缴纳税款。

税费综合申报进一步减少报送资料、优化申报流程,切实减轻企业申报负担,让申报变得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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