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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沙两国税务局长会谈达成五项重要成果
为两国企业提供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税收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0-11-23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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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中国与沙特阿拉伯建交30周年。为进一步促进中沙税务交流合作,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与沙特阿拉伯税务总局局长阿班米于11月19日举行视频会谈。双方充分肯定了近年来两国税务合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并围绕推进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建设等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会上,王军详细介绍了中国税务部门在战疫情促发展、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非接触式”办税、发挥大数据优势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等方面的创新举措,并希望沙特阿拉伯税务总局充分发挥“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理事会观察员和“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成员作用,进一步支持合作机制建设。

阿班米对中国税务部门的创新举措表示赞赏,并介绍了沙特阿拉伯税务部门为帮助企业渡过疫情难关所采取的延期申报缴税、优化线上纳税服务、加快退税等措施。阿班米表示将持续推动利雅得税务学院筹建工作,同时希望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签署合作备忘录,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双边税务交流合作。

沙特阿拉伯是我国在中东地区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和第二大投资伙伴,加强和深化两国税务合作必将为促进双边经贸往来发挥积极作用。通过此次会谈,双方取得了以下五项重要成果:

——加强高级别会晤。双方愿意继续加强高级别会晤,及时交流两国最新税制改革动态和税收征管实践,推动两国税务部门为支持两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签署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尽快签署双边合作备忘录,促进税收征管领域经验分享和税务人员往来交流,充分利用各自资源为对方国家税务官员举办培训,共同提高税收征管能力。

——深化国际税收合作。双方将进一步加强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框架下的合作,推动合作机制相关工作组工作,积极参加合作机制举办的各类专题研讨会议和培训等活动。

——完善税企沟通渠道。双方将持续优化完善税企沟通渠道,为两国企业提供公平透明便利的税收营商环境,支持两国企业为两国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推动税务学院筹建。沙方愿意积极推动利雅得税务学院筹建工作,为更多阿拉伯语国家(地区)税务官员举办培训,切实帮助“一带一路”国家(地区)提高税收征管能力。中方愿提供税务知识培训等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共同提升税务管理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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