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9年法治税务建设落实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以组织收入为中心,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决依法收好税、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落实减免税、坚决打击偷骗税,做到科学组织税收收入,为组织收入工作做新贡献。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不断提高大局意识、政治意识,科学调控,在抓好减税降费的同时,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积极挖掘税源潜力,坚持“两手抓、两促进”,取得较好成效,为全省和全市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2019年全局共组织税费收入701.9亿元,同比减收20.3亿元,下降2.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26.3亿元,同比减收54.3亿元,下降9.3%;其他社保及非税收入完成175.6亿元,同比增收34亿元,增长24%。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按照省局和市局党委的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责任,紧盯改革任务,积累改革经验,主动破解工作难题,积极投入到政策落实工作中去。一是定方案明确责任。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的通知及相关工作任务清单,确保实而又实、细而又细地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各项工作抓到位、抓出成效;二是建立机制网格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例会制度、简报制度和快速反应制度,在全省先试先行首推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定点企业联系制度,积极借鉴精准扶贫经验,首创为企业建档立卡,全市各级党委横向包保到边、纵向包保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执行,全程包保工作方案制定、工作进度督办、关键节点把关、工作动态反馈、工作考核监督等减税降费执行的全过程,居中统筹、靠前指挥、压茬推进,确保各阶段工作有了“主心骨”和“掌舵人”。积极推行“网格—子网格”两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政策宣传、业务辅导、优惠落实、效果跟踪、督导推进等涉税服务传递到大庆各处神经末梢;三是广泛宣传精准辅导。组织参加总局、省局培训,并深入到重点企业和大庆油田各矿区、五所高校开展社保费降率政策宣讲活动;自行编写明白卡发放全覆盖,强化宣传辅导实现了面向小微企业的宣传辅导100%全覆盖;四是科学分析准确核算。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减税降费政策效应分析,确保客观反映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成果。挖掘各行各业的典型案例尤其是具有大庆地区经济特点的企业,让减税降费成效和纳税人的获得感充分客观、鲜活生动地反映出来。
3.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总局工作部署,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管理,对予以保留的7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市局外网网站进行公示,除总局规定的7项行政许可外,严禁实施或变相实施其他许可审批项目。对税务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进行简并优化,简化受理文书和申请资料。
4.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对各税务局、稽查分局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信息以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按照省局工作要求,做好权责清单、负面清单推行落实相关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并将工作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
5.强化诚信体系建设。按照总局规范的标准和流程,依托金税三期税收征管系统,稳妥做好2019年纳税信用评价工作。通过采集内部信息、历史信息及外部信息为参评企业进行评分,根据评价指标得分情况确定最终A级467户、B级12411户、M级18026户、C级515户、D级3132户,动态调整59户。对A级纳税人,主动公告名单,增加专用发票用量、普通发票按需领用,企业连续三年获A级信用的,税收宣传定向推送、绿色通道、排队叫号优先办理及专人协办税事等。A级和优质B级纳税人在评定后的一年内,税务机关实行“零进入”、不打扰。对C级信用纳税人从严管理。对D级纳税人,在发票使用、出口退税审核、纳税评估等方面受到严格审核监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省局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合规性评估工作。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根据全面深化改革、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清理有关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大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力度,落实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对未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的文件,办公室不予核稿,制定机关负责人不予签发。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健全内部决策规则,完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和各类专题会议的议事和决策规则。对关系全局建设的重大事项和具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重要问题,在深入调查研究、集思广益的基础上提出预案,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把规范性文件制定等事关税收事业发展和纳税人切身利益的事项纳入重大决策范围。落实重大税收执法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达到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标准的案件均应进行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做到应审尽审。
2.加强合法性审查。按照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要求,积极推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税务案件、行政应诉、规范性文件制定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贯彻落实合法性审查机制,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议事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党委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扬集体智慧,重大问题必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决定,对讨论情况和决定详细记录并完整存档。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改革行政执法体制。不断优化各层级税务机关征管职责,理顺税务局、稽查局与跨区稽查局之间关系,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抓好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对合并后的机构编制,严格落实上级制定的计划,做到人员岗位的双层匹配。科学制定公务员录用计划,合理分配招录名额,人员配备向基层倾斜。健全税收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严格按照案件移送标准移送案件,遏制涉税犯罪高发态势。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落实税收服务与管理职责的指导意见》(黑税发〔2019〕20号)文件要求,按照“网格管理、分级负责、科学定格、人尽其责”的原则,积极构建科学合理的税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税源管理的各项工作具体到每一位联络员,细化每一户管户、每一项任务、每一个具体时段,实行“按图索骥”销号作业,建立起了网格不漏户、管理不漏人、纵横结合的税源管理网格体系。
2.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基准,统一行政处罚尺度,减少执法随意性,尊重和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推出8类办税不求人清单,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推进多元办税增强体验,综合性办税服务厅进驻各级政务中心,全市11个综合性办税服务厅中5个已经实现全面进驻。全市在用自助办税终端109台,能够实现24小时自助办税的场所9处,为纳税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进一步规范税款征收、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保障纳税人知情权。
3.创新行政执法方式。积极推行“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与市政府35个部门共同签署《大庆市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严格执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在作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后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通过办税服务厅及信用大庆平台向社会公布。落实税务稽查“双随机、一公开”机制,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公开。落实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积极组织税收执法人员学习具有指导性的案例。
4.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各级税务局成立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对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和评议工作。加强工作落实,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执法责任追究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问责的规范化、制度化,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通过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坚决纠正税收执法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税务干部对税收执法责任制重视程度进一步增强,税收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水平进一步提高。
5.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按照省局统一安排,积极组织落实好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工作,2019年参考人员全部一次性通过考试,如期取得执法资格。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监督。按照《税务系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强化纪律约束,确保政令畅通。一是日常监督做实做细,提醒化监督成为常态。灵活使用电话提醒、面对面提醒、谈话提醒、提交议题等多种形式,在提醒的同时发挥监督作用。全年利用各类会议、电话专项提醒20余次,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各类廉政提醒7次。二是专项监督重点突出,集中发力成效明显。加强对重点工作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党中央、国务院和税务系统的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就同步跟进到哪里,开展重点专项监督21次。三是明察暗访常态化,随机检查跟踪问效。确定2019年为“监督规范年”,开展“纪检监督全覆盖、明察暗访常态化”工作,对县(区)税务局工作纪律、办公用房及执行工作制度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暗访,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检查办税服务场所办税服务情况、人员在岗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纠正“四风”情况,推动纠正“四风”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推进。
2.畅通群众监督渠道。2次做客大庆综合广播的行风热线节目,倾听纳税人心声,解答纳税人疑惑,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解答线上线下问题20个;参加黑龙江省党风政风热线节目,组织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进行梳理并及时加以解决,展示了庆税务系统良好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正确认识并完善涉税舆情处理机制,加强正面宣传与引导,及时掌握各种涉税网络舆论信息,经过深入研判,一旦发现涉税网络舆情苗头第一时间进行引导遏制负面炒作,最大限度地把涉税舆情危机化解在萌芽状态。完善网络舆情联动应急机制,对网上举报线索不明晰的网络舆论,及时跟踪深挖线索,对经查不实的网络舆论及时澄清事实。建立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建立工作联络群,及时传递案件并督办,确保限时满意办结各类投诉举报案件。
3.强化行政监督力度。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积极开展内部风险防控。强化机关财务管理,做到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建立健全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内部授权审批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护控制、会计控制、单据控制等内控制度。结合有关内部控制规范和本单位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财务内控机制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创新内控方式方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开展财务管理工作,做到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
4.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加强机关劳动纪律管理,严格机关考勤制度,提高机关工作效率。执行落实好机关工作规范,加强监督考核,坚决克服懒政、庸政、怠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步、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坚持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决不姑息、不放纵,加大典型案件通报力度,警钟长鸣,从而对违法违纪行为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大庆市税务局成立了行政复议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大庆市税务局从建立和谐征纳关系和维护税收执法权威的角度,本着维护税法刚性、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的基本原则,按照“了解、理解、化解”工作思路,了解纳税人诉求,理解纳税人处境和困难,耐心疏导,积极化解矛盾,有效维护了税法权威和纳税人合法权益。
2.做好信访工作。严格按照《信访条例》要求,改进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维护信访秩序。优化传统信访途径,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及时受理办结黑龙江省信访信息系统转交案件,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严格实行诉访分离,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结合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明确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在互联网平台、办税服务厅扎实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水平。二是践行“六零”承诺。按照“六零”承诺标准,通过办税服务厅、媒体公开办税流程、办税标准、办结时限等信息,接受社会广泛监督。公布对外公开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及管理部门监督电话,随时接受各方面监督。三是多途径回应纳税人诉求。开通网络问政平台,搭建与纳税人沟通的桥梁,发挥纳税人监督税收工作的主动性。2019年,受理咨询149例,其中来源12366纳税服务热线系统31例,12345市长热线44例,百湖网络问政平台65例,对外公开电话直接受理9例。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建立了税务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宪法、法律作为重要学习内容,每年初制定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落实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党委书记带头讲法治课等要求。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由法律顾问团队律师精心搜集全国各地税务机关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为全市税务法制工作人员和稽查工作人员深入剖析败诉典型案例存在的实体与程序瑕疵,采用‘案例分析’模式进行授课,达到了防范执法风险与提高执法质量的双重目的。加强对纳税人政策宣传,通过举办“大庆市纳税人微学堂”网络直播,实现政策速递一线直达。全市税务干部、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通过接收税务部门推送的手机微信链接,实时在线观看培训直播或者直播过后随时回看。2019年以来已陆续举办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解读、深化增值税改革专题政策解读、降低社保费费率专题政策解读、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解读、一带一路走出去企业境外税收管理政策解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及个人所得税App操作政策解读、个人房地产交易税收政策解读”等7期网络直播线上和通过全市税企微信群推送网络直播链接回看,累计培训全市税务干部、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约11万人次。充分实现了“纳税人、缴费人在哪里、我们的服务就到哪里”的目标,大大提升了政策宣传效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大庆市各县(区)税务局都配齐了法制工作人员,建立了全市税务系统法制人才库,鼓励税务干部参加统一法律执业资格考试,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应诉中的作用。一是积极做好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管理,全市税务系统共有公职律师4人,同时将符合办理公职律师证书条件的5名税务干部相关资料初审后报送有关部门,扩大公职律师队伍,由市局精心选聘法律顾问团队,发挥法制参谋助手作用。二是做好公职律师培养工作,对在岗公职律师有阵性开展实践锻炼,在本系统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劳动仲裁中,指定一名公职律师为特别代理,提高税务公职律师的实际工作能力,每季度组织公职律师现场旁听一场重大疑难行政和涉税刑事案件庭审,并撰写调研文章,将公职律师配备到法制审核岗位和关键执法岗位,使公职律师除掌握法律知识外,还深入掌握一线的征管业务。三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统一配备适合税务部门工作需要的法律顾问团队,最大限度保证法律顾问工作专业性和一致性与协调性。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大庆市税务局高度重视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建设,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研究决定法治工作重大事项,成立了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等组织,各县区税务局也同步健全了相关组织。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流程(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制度》五项工作制度,有效地促进了法制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二、2019年税收法治建设工作打算
2019年,大庆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加强法治税务建设,强化依法行政,提升服务水平,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加大对法治税务建设重视程度。积极落实总局、省局法治税务建设的各项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不折不扣落实省局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要求,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确保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夯实法治税务建设基础。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持续推进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二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市、县(区)两级法制工作队伍,将系统内法律专业人员充实到法制岗位。三是加大对税务干部法治培训力度,周密制定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规避执法风险。四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税收征管操作规范》,进一步规范税费业务办理程序,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
(三)做好三项制度全面推行工作。按照总局和省局要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2020年要继续做好推进实施工作,按照“与纳税人和缴费人利益最直接的事项先推、社会公众最关切的事项先推、推行条件成熟的事项先推”的原则,突出重点,循序推进,确保2020年6月底前推行到位,确保“三项制度”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强化监督问责。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明思路、定重点、严落实,坚定不移地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做深、做细、做实。拓展监督渠道,创新方式方法,建立起多层次、多渠道立体化的监督体系。促进税务干部廉洁从政、规范执法,全面推进依法治税。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