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由总体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构成。
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日期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宣街12号,邮编:150000,联系电话:0451-82644316)。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聚焦主题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体系,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税收中心工作中,不断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管理,加大解读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制度规范,持续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年,南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省、市局网站栏目公开政府信息30余条。全年在东北网、今日头条、腾讯网、黑龙江电视台、哈尔滨电视台、中税报、黑龙江经济报、黑龙江日报等各类报刊及融媒体平台发布税务新闻稿件51篇。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对纳税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规范大厅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有效落实首问责任制。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19年,共收到1件政府信息申请公开申请。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申请。区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
(三)积极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答活动
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打破以往走进企业送温暖方式,以“减费降税,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采用 “世界咖啡屋”模式将企业请进来。采取税务干部和纳税人通过“换桌式交流”、“一对一讨论”、“问题综述式解答”这些方式,围绕减税降费政策、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推介办税服务新举措、诚信纳税等主题,在宽松、休闲、愉悦的氛围中探讨交流。通过这场活动证明,“世界咖啡屋”这种模式运用效果非常好,这样平等且公开的对话方式,是解决个性难题和共性问题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1 | 1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1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2019年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来看,当前我局信息公开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展,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相关信息资源整合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2020年,南岗区税务局将坚持围绕上级部门相关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一步加大最新税收政策、最新纳税服务举措的公开力度,及时让更多纳税人缴费人可以常态化通过多种媒体渠道了解政策、学习业务、掌握信息,不断提高公众满意度。同时,以纳税人和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及时将促进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税收政策,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及促进创业创新等税收优惠政策向社会广泛公开,不断提高税务信息的影响力和覆盖面,促进纳税人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国家税务总局哈尔滨市南岗区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