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纳税服务> 纳税咨询> 12366最新问答

我公司买来发给员工用于新型冠状病毒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买的时候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这部分进项是否适用“用于集体福利”而无法抵扣?

发布时间:2020-03-16 信息来源: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你公司在疫情期间购买的口罩、酒精等防护用品,用于本企业复工复产的,属于特殊时期的劳保用品,取得合法有效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