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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政策落实力度 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发布时间:2020-03-17 09:24 信息来源:鹤岗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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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在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方面,坚持“宣传要广泛、辅导要精准、、享受要便捷”的原则,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一、提升政治站位、统筹抓好落实

市局党委站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落实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带头学习贯彻总局、省局的文件精神,与医保、财政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我市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政策,统筹抓好疫情防控、组织收入、优惠政策落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等项工作。

二、强化部门合作,精准制定操作流程

2020年3月6日,《鹤岗市医疗保障局、鹤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鹤岗市税务局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征和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工作的通知》下发当天,医保局、市税务局业务主管部门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减缓政策落实的具体措施。对减征费款的征收依据、征收方式、统计核算,多征费款的退费依据、退费流程,缓征费款应履行的手续等具体工作制订了统一的操作流程,为阶段性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全面实施扫清障碍。

三、政策宣传要广泛、不利死角全覆盖

为确保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市税务局通过报纸、办税服务厅滚动屏幕、企业微信群等多种媒介宣传阶段性减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减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并将有关正政策解答印成宣传手册,组织税务干部开展无死角、全覆盖的宣传。

四、政策辅导要精准,助力复工复产

为确保每户企业都能准确掌握应享受的优惠政策,市局于3月13日依照人社部门转发的企业划型名单下发了享受免缴费款的企业名单和享受减征费款的企业名单,要求各县(区)局通过网格化管理的优势精准辅导企业,让每一户企业都准确掌握应该享受的具体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兴安区税务局、兴山区税务局在疫情防控期间网格管理员不能完全到岗的前提下,采取超常规措施,由区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担任网管员利用一天的时间将减免社保费政策全部辅导到位,并收到企业接收到政策的回复为企业复工复产送去了定心丸。

五、享受政策要便捷,不给企业添负担

为方便企业预约缴费,税务部门将预约窗口前移,在医保、社保经办机构公示各办税服务厅预约缴费电话,提前通知企业预约缴费,既避免了办税厅人员密集拥堵,又方便企业完成缴费,我市享受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阶段性减免政策后的费款已于2020年3月13日开始征收。

为确保所有企业的优惠政策都能达到应享尽享,本着无申请退费的原则,医保、人社部门汇总整理减免期限内已经完成缴费的企业名单清册,由税务部门通过金三系统逐户查询核实缴费企业的账号、开户行等信息,由医保、社保等经办机构按照批量办理退费,并负责告知企业。现已核实2月份已征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378户,应退费额460万;已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1007户,应退费额2549万元;已征失业保险378户,应退费额123万元;已征工伤保险654户,应退费额149万元。

对于减免以后缴费仍然有困难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本着简便、易行、非接触的原则,由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或者企业微信群提出申请,税务部门即为认可,待疫情结束后督促企业履行正式缓缴手续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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