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部署,把税收法制工作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准则,把优化税收法制环境作为税收工作的基本目标,全面推进税收法制工作,有关工作情况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税收收入质量考核评价,实施收入质量动态监测和管理,坚决遏制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摊派税款、越权减免税等行为。依法履行税收职能,严格执行各项税收政策,落实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及时反馈税收执法过程中遇到的疑点、难点问题,并结合征管现状,实地调查撰写分析调研报告,形成具参考价值的政策建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各项后续管理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管理,结合执法督察工作,及时发现并纠正了部分单位存在的政策宣传辅导不及时、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基层办税服务厅,明确《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内容,方便了纳税人对税务部门和税务干部执法情况的监督。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强化税收规范性文件审查,严格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杜绝违法减损纳税人合法权益。严格实行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稿“三同步”,及时向纳税人公布规范性文件及政策解读。加强后续监督,履行及时全面备案要求,对于发布的公告及时向省局备案,自觉接受审查监督。健全税务部门规章和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实行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与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文件目录及文本。高度重视上级下发的各项税收制度征求意见工作,认真研究相关征求意见文稿,结合实际提出行之有效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严格落实总局下发的《税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实施办法》,及时收集、整理、分析现行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按照规定时间上报反馈报告目录,不断提高反馈工作质量。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适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及其办公室组成部门,更加充分、有效地发挥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对于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提高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质量,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律咨询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合法性审查,建立税务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领导班子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认真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法律意见,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建立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集体讨论机制,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同时如实作好记录并完整存档。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及时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健全并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定期组织研究《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落实措施和推进办法。引导税务干部主动学习税收法律法规,不断提高税务人员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升其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保证行政执法的合法、公开、有效。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等制度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严格执行《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时向社会公开相关事项和同类型涉税事项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持续推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入研究将风险分析与稽查随机选案有效结合的办法措施,做好风险推送案源与稽查自选案源的统筹,同时,采取有效方式公开纳税人权利义务、税收执法主体、职责、权限、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执行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认真执行《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及《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权力运行和行政运转。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健全完善监督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深入开展以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督察为主要内容的督察审计工作,对于督察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立即进行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逐项销号。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税收争议调解机制,及时成立由市局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市局其他领导担任副主任委员,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委员的行政复议委员会和行政应诉委员会,配备专门人员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避免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认真做好纳税服务投诉处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畅通投诉受理渠道,规范统一处理流程,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承办、转办、督办、反馈、分析和持续改进”一整套流程的处理机制。认真贯彻税务行政复议的制度规定,简化复议申请手续,畅通复议申请渠道,依法办理复议案件。《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以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多次聘请专家学者对全系统干部进行专门培训,进一步提高了税务干部的执法水平。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在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显示屏、公告板以及发放办税指南、宣传单等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广泛宣传税收政策,不断拓宽政务公开渠道。加强内部网站管理,细化分解政务公开信息发布任务和责任,强化各栏目更新管理,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在市局外部网站更新各类政策公告和办税指南,方便纳税人办理涉税业务。以各类资格认定、税务登记、税额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其他发票管理、税款征收和抵扣、延期缴税审批、出口退税审批、税务稽查处罚等纳税人普遍关心关注的内容为重点,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将纳税人和群众实际需求作为政务公开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组织开展纳税人需求调查和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把纳税人实际需求融入到政务公开全过程。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提升税务干部法治观念,市局党委认真落实党委会前学法制度,结合会议议题灵活学习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高标准建设规范执法示范基地,示范单位严格按规范程序和要求执法,实现违法处理“零差错”。加强税法宣传教育,以“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为主题,深入开展纳税人体验日、“纳税人学堂”等活动,同时开展税法“六进”活动,市局机关获得全省“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同时,深入开展联合惩戒工作,充分发挥“黑名单”制度的警示和威慑作用,进一步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税收信用管理水平。
九、加强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
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配足配强法制工作专职人员,并将法律专业人员优先配置在法制机构。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组织新录用公务员参加省局四期初任培训班,对税收执法资格考试平台模拟测试情况进行通报,进一步提高了参考人员学习效果。加强税收法制人才培养和使用,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市局组建了由7名公职律师和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组成的内部法律顾问团队,对有关重大、情况复杂的事项,均由公职律师办公室召开专题讨论会或座谈会,从法律角度研究、探讨解决方法。建立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结合税务工作实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任务,充分发挥了领导小组在全面推进税务系统依法行政中的作用。
国家税务总局伊春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