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税务局

关于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31 09:52 信息来源:黑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2019年,黑河市税务局在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化依法治税实践,全面履行职能,规范文明执法,强化制约监督,和谐征纳关系,促进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税务建设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1.严格依法征税。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坚持依法征税,着力统筹做好减税与组收工作。2019年全市完成税收收入381,111万元,同比增长5.8%。税收收入在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下逆势增长,为地方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依法发挥税收职能。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不折不扣的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免、社保费降率、提高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实行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减税降费政策和改革措施,办理减免退税23亿元。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1.健全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2019年度,全市未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开展了与《外商投资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2.加强国际税收合作。一是完善了国际税收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机制,明确了各级税务部门按级别承担不同风险的工作任务。二是完善了国际税收与国内税收协同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了与各业务部门的协同,确保国际税收协同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三是完善了国际税收团队化运作机制。市税务局和所属县(市、区)税务局分别设置专人负责国际税收工作。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工作规则,明确领导决策机制。市税务局和所属县(市、区)税务局实行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领导专题办公会议和局领导班子月例会制度。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和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2.增强公众参与实效。领导班子“全覆盖”式走访辖区内省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广泛听取和征求意见,共走访18名人大代表、12名政协委员。

3.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对于“三重一大”事项经过党委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采购付款、工程项目业务岗责分工内部控制。对3万元以上财务支出需由财务支出专题会议审议。对学习上级重要文件精神等重要事项,均通过召开党委会议、局务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领导专题办公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4.严格决策责任追究。一是严格执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对税收执法督察、疑点数据核查及其他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执法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二是加大执纪问责力度。组织各基层单位开展办公用房情况自查,并填报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监督检查统计明细表和汇总表,在开展明察暗访时进行了抽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各单位整改。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 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开展《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税收征管操作规范》培训,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业务,落实精简资料、压缩时间的各项规定,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2.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一是依规实施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充分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专业优势,提高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效发挥了法制部门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作用。二是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公安派驻税务部门联络机制,双方做到数据共享、案情及时沟通、联合取证等工作。

3.优化税收执法方式。一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制定了我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方案》,下发《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为我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做好制度保障。二是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开展随机抽查工作。科学安排年度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结合省税务局专项检查工作安排,开展立案检查工作,通过市税务局外网网站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公布》。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1.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全面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落实税务总局制定的基本制度和专项制度,推进覆盖全部业务和所有环节的“大内控”机制建设。严格贯彻落实《税收个案批复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从严管理个案批复的事项,认真履行个案批复的请示、批复、会签、审查程序。

2.切实加强内部监督。一是发挥内控平台监督作用,实现风险源头防控、纠错提前介入、操作全程留痕、过错实时追究等目标。二是坚持日常监督。制发了《纪检组2019年工作要点》,督促基层单位纪检部门坚持每月四次对日常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制度”。加强对执法行为规范性和履职行为廉洁性的检查。

3.完善纠错问责机制。一是依托内部控制监督平台,有效控制和防范税务风险,堵塞征管漏洞,促进内控目标与税收工作整体目标相互推进。二是严格“四种形态”运用。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根据错误性质、情节和认错悔错态度等作出恰当处置,真正把“管”和“治”体现在日常,将问题扼杀在萌芽阶段。

(六)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1.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通过纳税服务投诉受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不同类型的投诉问题,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有针对性地部署、开展工作,预防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一是做好纳税人的投诉举报工作。严格落实《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对涉及服务言行、服务质效、侵害其合法权益等三类投诉的受理、调查、处理进行指导与监督,督促及时、规范处理。二是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三是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定期对重点群体和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重点群体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稳控。落实重点人员三级包保制度、领导包案制度,及时处置信访事项,有效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按照政务公开要求,制定本级政务公开目录。根据省税务局政务公开相关要求和工作指导,将机构设置、人员设置、重大活动信息、税收业务公告、局长信箱、咨询电话等内容,向社会进行公开。积极听取社会声音和意见反馈,虚心接纳来自社会各界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2.加强公开载体建设。一是运用微信公众号做好政策宣传。持续转载减税降费、个税改革等政策信息,设置政策法规查询模块,便于纳税人获得最新的政策。二是运用网站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市县两级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在市地局外网网站增设县区局信息公开频道,设置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同时加强信息审核,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1.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坚持“关键少数”培训。将法治理念贯穿各项学习教育之中。在日常培训及中心组学习中紧扣主题主线,对新政新法坚持学深学透,领导示范带头。全市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率先进行集中研讨学习,以法治理念武装头脑。

2.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开设“税宣进校园”普法教育课堂,组织学生收看“税收法治宣传教育大课堂”宣传片,引导学生树立依法纳税的观念。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网络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网站、新媒体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和中俄建交70周年开展宣传。以纳税人最关心的税收优惠政策为着力点,围绕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政策等内容,制作税收宣传动漫视频开展宣传。

3.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严格落实《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每年度定期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向社会主动公开A级纳税人名单。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活动,组织户外宣传活动17次,参与人数741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900余份,现场提供咨询服务368人次,进一步增强了纳税人自觉依法经营的意识。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为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分三批对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人员集中到市税务局法制部门进行公职律师培养。聘请黑龙江庄妍律师事务所为我局法律顾问。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1.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我局按照要求对全面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议事规则进行了调整修改,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

2. 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一是严格开展干部选任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党委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严把选人用人关。持续开展了系统内非领导职务选任工作,加强了市税务局机关中层力量和基层班子建设,优化各级领导干部结构。二是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防止干部“带病提拔”,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职数预审制度,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严格实施考核工作纪实,及时向省税务局进行干部任免报备审核。

二、工作中存在问题

(一)依法治税思维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税务干部在处理税收业务时,不是主动寻找最新的政策法律依据,而是习惯于用传统方式执法,凭工作经验办事,执法标准不严等情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税收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纳税信用认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仍有部分纳税人对于纳税信用管理的认识还不到位,仅较为注重A级和D级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对于B级和C级结果缺乏重视程度,尽管信用等级低,但只要不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或在其他单位的后续管理,大部分仍采取放任的态度。

(三)社保费征管工作有待进一步规范。在征收政策上,各险种征期不一致、征缴方式地方差异较大;在费源管理上,逾期催报催缴执行不好、底数不够清晰;在部门职责上,分工定位不够准确,边界不够清晰;在缴费服务上,自然人(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网上征缴程度不高,“掌上(银行APP、微信)”缴费覆盖面不够,不能做到网上查询缴费记录和打印缴费凭证;在收入入库上,存在国库经收银行对账不及时不准确,待报解账户费款当日未缴库清零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我局将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税务为总引领,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为总要求,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为总目标,努力构建新的良性互动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从优化工作机制、强化法治教育、转变执法方式、完善绩效考评四个角度落实工作举措,持续推进依法治税各项工作,一是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在正确分析我市经济形势基础上,早预判,早谋划。加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检查和动态分析预测,科学判断税收收入增长点,及时提出堵漏增收举措,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强化重点产业项目、各类在建项目等重点税源监控。加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事项、重点纳税人的所得税征管;继续加强金融保险、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营改增”征收管理工作,加大清欠力度;着力加强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二是做好2020年非税收入项目划转准备工作。针对社保费征管职责全面划转后征管实际和金三社保软件上线工作,组织开展系统社保和非税业务培训。三是继续强化税法宣传。拓展创新思维,贴近群众需求,有针对性的进行宣传,注重宣传的日常性和持久性,建立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扩大诚信纳税的宣传广度和深度。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优势,对纳税信用管理办法、纳税信用修复机制等政策进行大力宣传,改进宣传手段,选择互动性强、参与性强的宣传活动,坚持诚信宣传与纳税人的实际相结合,增加纳税人的接纳度,促进诚信意识深入人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