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和《鸡西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坚持以依法治税为统领,严格规范税收执法,大力提升税务干部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呈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及成效
(一)贯彻落实全面依法行政工作措施。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和省税务局关于推进税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有关要求,一年来,我局认真开展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市税务系统的法治化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统筹推进税务系统全面依法行政工作,制定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建设的通知》(鸡税办发〔2019〕3号),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成,优化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主要职责,规范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程序,对推进全市税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二是贯彻落实《黑龙江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结合省税务局出台的裁量基准实施办法,推动了全市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规范工作。三是向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和省税务局报告了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并按要求在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报告。四是组织开展了市税务局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律知识考试工作。按照市法制办工作要求,组织了市局机关全体副处级以上干部参加了网络宪法知识答题,加深了对宪法知识的了解及运用,通过率达100%。
(二)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一年来,我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省税务局关于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的各项工作要求,认真开展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全年受理1起行政复议案件。一是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职能作用,以成立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为载体,全面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进一步提高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充分发挥了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对提升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法治化水平的积极促进作用。二是配备了法律专业人员,提升了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水平。我局配备了一名拥有“两师”(律师、注册税务师)资格的人员专门负责法制工作,同时还从律师事务所聘请一名专业律师担任全市税务系统的法律顾问,以便于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人才的保障作用,不断提高全系统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水平。三是认真落实应诉工作规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按照规程的各项规定,认真开展好行政应诉工作。四是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税务行政应诉工作规程》及省税务局的相关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了行政诉讼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将相关工作要求落实、落靠。五是按照规定在司法部行政复议季报系统中维护全市各级税务机关和操作人员信息,在司法部行政复议年报和季报系统中分别报送相关报表。
(三)扎实做好“三项制度”推行工作
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和市政府法制办的工作部署,2019年,我局在全系统积极稳妥地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三项制度”)的推行工作。先后印发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制定下发了《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任务分解表》。
6月初,我局成立了“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统筹实施“三项制度”工作;制定了《鸡西市税务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确定了目标;落实了工作任务分解表,对标对表,扎实有序。通过认真研究审定实施方案和制度办法,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召开“三项制度”工作动员会、座谈会,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大力推进“三项制度”工作分步实施、有效展开。采取“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先简后繁”的原则,有标准、有目标、有任务、有落实、有考核,进一步明确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三项制度”任务落实到位。2019年10月29日,在鸡东县局召开了全市税务系统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现场会,典型引领、示范推进,对标先进、系统总结,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强力推进“三项制度”工作的有效开展,规范执法行为,提高税务执法效能。
在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方面,我局强化事前公示,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准确、及时公示税务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救济渠道等基本信息,公示了“最多跑一次”“全程网上办”等清单信息,办税指南等信息。制作了税务行政处罚公示台账、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公示台账、非正常户公告名单、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初步结果清单在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规范事中公示,我局严格要求执法干部执法时必须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税务执法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我局在办税服务厅公示栏内公告,已公示执法人员情况257人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93户、准予行政许可937户次、行政处罚结果690户、欠税企业560户,公示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23889户。增强了我市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保障了减税降费新政策的扎根落实,为改善我市营商生态环境保驾护航。
全市税务稽查部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切入点,做到公示了稽查执法责任清单、选案和案源公示清单,全部案件纳入“金三”信息系统,实现案件全过程的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管理。全部查结的稽查案件没有发生或者出现执法过错问题,税务稽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理念在广大纳税人中产生良好社会效益。
在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方面,我局采取全过程留痕方式,让记录有据可循。通过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流程监控、纸质记录归档、图片音像记录支撑,确保我局每一件执法过程有流程,有案卷,有音像。为了保障音像记录方面顺利开展,我局统一规范,具体指导,各县区局在经费紧缺的情况下挤出专项资金筹建设立了音像记录室,全市现已建立了10个音像记录室。音像记录室设有多个录音及录像设备,实时同步音频视频录音录像并设置专人管理,专人记录,并定期将音像记录室的音频视频拷贝归档。根据不同部门的岗位特点和工作职能,购置执法记录仪、录音设备等记录设备,形成以“执法记录仪为主,录音设备为辅,监控摄像机为补充”的音像记录体系。2019年我局共归档行政许可执法事项记录899份,税务行政处罚相关文书2715份;通过音像记录室对纳税人进行约谈75次,送达文书106份,配合外部门进行涉税事宜解答35次;2019年共使用执法记录仪进行行政执法419次,其中查封扣押71次,现场调查或者勘验282次。
在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方面,我局始终坚持“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将其融入重大执法决定审核全过程,做到审核主体明确、审核内容明朗、审核程序明晰,让权力经受法治的检验。按照《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指引(试行)》的要求,各基层单位均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专门法制审核领导小组,对符合审核范围的事项进行法制审核,围绕执法主体是否适合格、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程序是否合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是否适当、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合规等方面依法开展审核工作。在日常工作中我局还注重法制素养的提升,面向全体干部多次开展行政处罚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黑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等,大力提高执法干部的执法能力,保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严格规范,强化依法行政严肃性。 2019年,我局共开展法制审核49次,其中罚款数额较大或经过听证程序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4次,审核通过4次;税收保全措施32次,审核通过32次。全局共配备审核人员28人,有力地保障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顺利开展。
通过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全市税务机关的执法效能,促进了公平公正监管,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确保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认真做好对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导
全面贯彻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是国务院、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2019年部署的头等大事。我局切实提升政治站位,充分发挥税收法制部门对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的督导和保障性作用,确保各项优惠政策措施“实打实、硬碰硬”落地生根。
一是制定下发了《鸡西市税务局减税降费督察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减税降费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调研工作,2019年9月,我局撰写的题为《鸡西市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效应分析》的减税降费调研报告获得了市委副书记、市长于洪涛同志的批示。二是组织开展减税降费外部对接及接受外部监督检查工作,先后组织了与市委办、市纪委和市审计局的外部对接工作,得到了各部分的大办支持,促进了减税降费工作的全面开展,并将情况及时上报省局。三是开展减税降费督察交叉检查。成立了鸡西市税务局减税降费集中督察检查领导机构,制定下发了《鸡西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减税降费集中督察检查的方案》,设置两个循环检查组(9个检查组),每个检查组由本单位一名副局长带队,抽调本单位5-7人(含1名纪检干部)组成的督察检查组,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由市局统一指挥对市局指定的县(市)、区局进行循环交叉检查。各检查组通过采取深入办税服务厅,走访纳税人,查询减税降费资料,登陆金税三期系统查询申报信息核实,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开展督察检查。共发现涉及明白卡发放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资料散乱,未集中管理; 部分工作缺少材料、照片、会议纪要;小规模纳税人未落实增值税减税优惠政策、“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以及自然人代开发票未减半征收等相关税收政策问题。涉及纳税人1524户次,多征税款41.44万元,已退税款10.99万元,已补税0.53万元,已全面整改。
(五)税务稽查的利剑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一年来,我局积极发挥税务稽查部门以查促收、以查促管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税收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法治的税收秩序。全年立案检查企业153户,查补税款2444万、滞纳金1114万元、罚款332万元;组织随机抽查纳税人自查35户,查补收入1902万元。深入开展打虚打骗两年专项行动,加强与公安、海关、法院、检察院、人民银行等部门协作,发挥联动效应,2019年检查打虚打骗专项案件8起,共计查处违法发票3200份,违法涉案金额30124.9万元,涉及税额3916.2万元。稽查局被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中国人民银行等四部委联合授予“全国2018年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成绩突出集体”荣誉称号,成为全省税务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市级税务局。认真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全年共对4户企业进行“黑名单联合惩戒”。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税务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高。机构合并后,要求税务执法人员掌握的税收法律知识要更多,既要熟悉原国税部门的税收法律法规,又要掌握原地税部门的税收法律法规,这对一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出了新的要求。虽然经过我局的培训,干部的业务素质有了一定提高,但目前看,能熟练掌握国税地税全部税收业务和法规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还不多,还难以满足新形势下税收工作的需要。
(二)税收普法的力度和广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通过持续开展税收宣传月、上门辅导、举办纳税人学堂、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宣传活动,使越来越多的纳税人对税收知识和税收法律有了一定程度的认知,但从总体看,纳税人学习税法、了解税法、遵守税法的意识还不强,一些不法分子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款、恶意欠税等涉税违法违纪行为还时有发生,扰乱了公平合理的市场竞争秩序。
三、意见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税收法律培训力度。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市、县(市、区)两级税务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通过开展岗位大练兵、业务大比武活动,拓宽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面,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促进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二)进一步加大税收普法力度。建议开展丰富多彩的税收法律宣传活动,依托开展“七五”普法宣传教育、组织税收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建立税收宣传教育基地等活动,广泛向市民和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努力让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成为广大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进一步强化部门协税护税。建议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法院、检察院、金融、人社、市场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的税收保障领导机构,建立协税护税联席会议制度,对税收失信的纳税人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税务机关依法行政、履行税收法定职责的良好氛围。
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
2020年1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