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根据《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未按期缴纳税款的部分纳税人及其欠缴税款(不含罚款、滞纳金)情况公告如下:
附件:欠缴税款纳税人名单(单位或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
2020年4月30日
国家税务总局黑河市爱辉区税务局欠税公告(2020.4.30).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