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佳木斯市税务局> 新闻宣传> 工作动态

第二稽查局贯彻落实
全市税务系统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0-05-22 08:34 信息来源:第二稽查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全市税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召开专题会议,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优势,履职尽责查办涉黑涉恶案件,全面贯彻落实好扫黑除恶各项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习,深刻领会会议精神实质

会议深入传达学习了兰卫东局长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上的讲话,强调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目标、努力方向,打好决战决胜,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要克服当前疫情影响和厌战情绪,深入整治涉黑涉恶问题多发行业,推进集中攻坚,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履职尽责的政治担当意识和全力投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

二、突出重点,持续发力,确保全面完成扫黑除恶工作任务。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精选稽查骨干力量。分析案件特点、所属行业,充分考虑稽查人员擅长检查的行业,组织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的稽查人员承担扫黑任务。二是对查办案件实施动态跟踪督办。定期召开案情分析会,解决检查中遇到的困难,提供税收政策支持,确定检查重点以及工作方向。对于政法部门转办的扫黑案件,制定案件查办工作时间表,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检查任务。三是认真分析和上报检查成果。做好资料整理、归档、上报。加强对稽查案卷资料的收集归档、情况汇总,按时进行工作情况报送。

三、统筹协作,加强部门联动,建立长效常治机制。一是着重做好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和配合。在与公安部门良好合作的基础上,建立更加有效的税警合作机制,协调案件涉嫌人员到案配合检查,为公安机关提供税收政策支持。二是着重与人民银行、不动产管理等部门形成常态化数据查询和共享机制。利用好第三方信息,核查涉案财产流转轨迹,固定稽查证据,依法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手段,确保税款罚款清缴入库。三是着重做好与系统内各部门的协作和配合。积极与市局、区县局业务部门联系沟通,掌握被查企业的征管情况和纳税情况,对案件查办中暴露出的税收征管问题,及时提出加强征收管理的稽查建议,形成良好的管查互动体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