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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28 19:21 信息来源:五营区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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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我市职工医疗保险受新冠疫情影响,至今有部分单位未完成参保缴费。经请示市主管领导同意,将我市职工医疗保险(不含森工企业)缴费征期延长至2020731日。延长缴费期内不收取滞纳金,参保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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