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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东县税务局结合实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学习

发布时间:2020-07-30 10:03 信息来源:鸡东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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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正式到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鸡东县税务局机关党委办公室采取组织干部集中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局掀起了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热潮。并对与税收工作息息相关的第三编《合同》进行了解读。

通过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税务人员深刻领会到民法典对税收法治工作的指导意义,进一步提高了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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