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五大连池风景区>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行政执法> 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

国家税务总局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7月份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发布时间:2020-07-31 15:47 信息来源: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19号),现将7月份税务行政处罚名单予以公示。

 

名单详见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7月份行政处罚决定公示

制表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

文书制作日期:2020年07月01日 至 2020-07-31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违法行为编号

税收违法类型

税收违法手段

文书制作日期

文书字轨


违法手段

税务行政处罚依据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处罚决定

缴款期限

税务机关

913201053023025000

南京固优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12311872020000000000

违反税收管理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2020/7/13

五区税 罚 〔2020〕 8号

逾期申报

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320829********1412

罚款1000.00元

2020/7/28

国家税务总局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五大连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税务局

2020年7月3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