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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县税务局全力推进延缓缴税政策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20-08-13 09:30 信息来源:杜蒙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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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税务总局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资金压力,更大力度帮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出台了相关优惠政策,该项政策显示,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个体工商户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按规定办理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后,小微企业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个人所得税,延迟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内一并划缴。

为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近日,杜尔伯特县税务局除了采用电话、微信的方式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外,还上门深入到企业进行辅导回访,县税务局二分局业务骨干对寿山公墓等9户县内小微企业负责人细致讲解了新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如何正确填写申报表并详细解答了他们提出的问题,确保纳税人对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会尽会。上门辅导结束后,纳税人表示,“虽然缓缴不是直接减免,但也减轻了我们资金运转的压力,感谢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上门为我们普及新政策!”

同时,杜尔伯特县税务局在疫情期间还深入到符合黑龙江省困难行业企业阶段性减免政策的企业泰康客运有限公司进行宣传辅导,该企业减免土地使用税2.1万元、房产税1.7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其资金压力。

企业复工复产需要流动资金的“输血”,更需要税收政策的“支撑”,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税务总局结合实际情况出台多项税费优惠政策,杜尔伯特县税务局始终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逐一确定纳税人可享受的条件,精准对接、精准普策,确保企业应享快享、应享尽享税收优惠政策,助力企业坚实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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