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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黑龙江籍机动车可以随时网上缴纳车船税

发布时间:2020-08-21 信息来源:资源和环境税处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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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部分网友询问,“目前在外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黑龙江籍挂车,在缴纳车船税时被告知需要回到黑龙江缴纳,当地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但是由于今年疫情的原因又无法回来,没有车船税的完税证明又无法办理异地检车等后续事项,该怎么办?”针对这一问题,黑龙江省税务局本着优化纳税服务,提高办税质量,积极为纳税人排忧解难的宗旨,创新便民服务形式,目前已在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版)开通车船税网上申报缴税功能,并于8月6日正式上线网页版、手机APP版车船税完税证明开具功能,至此打通网上办理车船税业务“最后一公里”,一举解决了上述难题,为纳税人带来了便利。

为使纳税人更详细地了解具体操作流程,现将办理车船税申报缴税以及完税证明的开具业务操作步骤介绍如下:

一、自然人车船税申报操作步骤

(一)登录方式

登录https://etax.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进入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个人用户登录,第一次使用个人用户登录,请先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完成实名认证后,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的密码进行登录。

(二)车船税申报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车船税申报

进入车船税自然人页面,点击【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标签,维护车辆税源信息。


选择主管税务所(科、分局)、行政区划、街道乡镇信息;操作类型选择【新增】并填写车辆相关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


保存成功,界面将弹出“税源保存成功”提示信息。


税源信息保存成功后,点击【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标签页,点击【重新提取】按钮,提取车辆税源信息。


将申报表中其他数据填写完整后,依次点击【保存】、【验证】、【申报】按钮。



申报完成后, 页面弹出提示“申报成功”信息。

(三)车船税缴款

在申报成功后,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缴纳,点击未清缴信息(未开具)操作中的第三方支付缴款。


页面将弹出三方支付的二维码,用支付宝或云闪付扫描屏幕中的二维码按照步骤操作即可完成缴款。

二、车船税完税证明开具操作步骤

(一)网页版操作步骤

登录方式:选择个人用户登录,第一次使用个人用户登录,请先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的验证码进行登录。


办税步骤:依次点击我要办税-车船税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


选择税务机关后,点击【下一步】


选择【查询方式】、【缴(退)款税种】、【缴款所属期起】、【缴款所属期止】、【日期类型】查询条件后,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一条查询出的车船税信息,点击【生成完税证】,页面将生成一份PDF格式的完税证明。



(二)手机APP版操作步骤

自然人可通过APPSTORE或应用宝下载【龙江税务】APP,或登录网页版电子税务局扫描“温馨提示”中的二维码进行下载。

打开【龙江税务】APP,选择【个人办税】,第一次使用个人用户登录,请先点击【新用户注册】按钮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用身份证号码和设置的验证码进行登录。


登录成功后,依次点击【办税】-【证明开具】-【车船税完税证明(文书式)开具】



选择【查询方式】、【缴(退)款税种】、【缴款所属期起】、【缴款所属期止】、【日期类型】查询条件及行政区划信息后,点击【查询】按钮。

选择一条查询出的车船税信息,点击【生成完税证】,页面将生成一份PDF格式的完税证明。该完税证明具备防伪功能,通过手机微信“扫一扫”完税证明左上角的二维码,即可在扫描手机上直接下载该二维码对应的完税凭证,做到一码一证,直接鉴别真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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