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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4 14:01 信息来源:鸡西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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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要求,按照省税务局和市委、市政府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结合我局实际,持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夯实法治政府工作基础,建立健全制度保障体系,扎实肯干、锐意进取,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稳致远、勇攀高峰。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绩。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我局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活动。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主要领导亲自批示,强调税务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二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党委领导通过学习讨论、撰写学习心得,深入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精髓。三是强化党员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等内容,撰写学习笔记,不断提升政治理论水平。四是创新学习宣传载体,利用办公楼展示屏幕播放习近平重要讲话,形成学理论、知理论、懂理论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合力。一是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兼任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组长,行政复议委员会、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主任,强化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党政主要负责人大会述职和其他处级干部以及内设机构科级负责人书面述职中,专题、专章述法。三是将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规范开展行政许可审批工作

我局认真做好行政审批清理工作,对保留的6项行政许可审批严格规范审批。一是下发加强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对行政许可工作进行再要求、再部署,对风险点进行了说明提醒。二是建立常态化自查机制,在季度报送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表时同时开展市、县两级自查、复核。三是及时开展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我局对行政许可信息及时通过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

(二)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按照税务总局、省税务局工作要求,组织全市税务系统开展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对市、区、所三级税务机关(机构)分别编制权责清单,填写《权责清单》《权责事项信息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等文档。目前权责清单已在我局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对社会公示。

(三)完善宏观调控,做好减税降费工作

2020年,我们主动提升政治站位,科学谋划、抢前抓早,立足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推进大规模减税降费工作及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落实,有力地支持了企业复工复产,推动了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1.健全机制,明晰政策落实“路线图”

为深入落实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税费优惠政策,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我们建立了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采取每月例会的形式,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稳妥做好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同时强化税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反馈处理,针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过程中存在的政策适用口径、纳税缴费服务、税务执法等问题,及时反馈处理,各相关科室对发现的税费优惠政策落实问题在依据自身职责处理的同时抄送法制科,以便统筹做好意见收集、情况反馈和问题处理。

2.数据监控,搭建内部监督“防护网”

聚焦化解、防范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应享受而未享受、不应享受而享受等风险,我们依托执法督察、风险分析等手段,依托税收大数据,在全系统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分析应对工作。对发现的疑点数据及时做好核查工作,努力化解应享受未享受、不应享受而享受风险,通过数据监控,实现税费优惠政策落实的常态化扫描分析。

3.工作报告,畅通政策反馈“主渠道”

为全面反映我市减税降费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各基层单位减税降费开展情况,收集典型做法及案例,我们建立了减税降费工作报告制度,全面了解各县(市)、区税务局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中的主要措施、创新典型做法、重点工作进展、取得的成效、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我们对基层单位反映的问题积极研究解决,对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复制推广,对工作进度慢的单位进行督查督导,确保政策落实反馈上下畅通。

(四)加强市场监管,优化纳税服务工作

1.及时做好疫情政策的落实和宣传辅导工作,通过各类微信群,依靠“网格员”及时落实每月延长申报期限、申请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政策支持、简化个体工商户停业登记程序、统一下调个体工商户定额、涉税资料容缺办理等相关政策。

2.做好疫情期间的纳税服务工作。疫情发生后,我们积极引导辖区内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采取网上办税和自助办税等“非接触式”办税方式办理税费业务。对首问负责制、预约办税、一次性告知等各项办税服务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便利优质的税费服务。针对生产、销售和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纳税人,在各办税服务厅设立办税缴费绿色通道,为他们提供优先服务。根据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开展预约服务,合理控制进厅人数,避免人员聚集。在各办税厅公示“全程网上办”事项清单,拓展“网上申领、邮寄配送”发票业务,有效满足了纳税人在疫情常态化的特殊环境下的用票需求。

3.开展2019年度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我们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各县(市)、区及兴凯湖税务局网格员与征管、税政、稽查等部门通力协作,认真做好纳税人2019年纳税信息的采集、审核工作。对评选出的A级纳税人名单通过黑龙江省税务局外部网站和鸡西日报等媒体进行了公示,营造了“诚信纳税光荣、税收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提高了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同时,针对疫情导致很多企业面临资金紧张的问题,我们加强与全市金融部门的合作,深入开展“银税互动”,对2019年度纳税人信誉等级评定在A、B和M级的纳税人,积极帮助他们协调银行办理“云税贷”授信和贷款发放业务。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完善政府立法体制机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办公室成员单位,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文件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对存量文件进行公平竞争自查,对新发文件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二是制发了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和处理回应制度,规范了公平竞争审查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二)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配合做好资源税授权立法工作

我们积极为我省资源税法授权事项献言献策。在抗击疫情的特殊时期,我们积极配合财政部门,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方式,做好我省资源税法的授权事项征求意见工作。我局积极配合财政部门,结合各县(市)、区资源分布特点,安排各地有针对性的征求相关纳税人意见,要求各地采取电话记录、微信截图、电子邮件等多种方式留存企业意见,取得一定工作成效。征求意见期间,共征求了83家企业意见,涉及煤炭、石墨等9种税目,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报送上级部门,圆满完成上级部门交办任务,为我省资源税法的授权事项立法贡献力量。

(三)提高政府立法公众参与度,深入开展税法宣传

在国家税收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后,我们积极做好政策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并及时反馈法律执行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公众参与度。结合29部门开展的2020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以“诚信龙江”宣传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了以“依法城信纳税”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开展了普法宣传周活动、“诚信兴商”知识讲座、资源税法讲座、诚信纳税回访调研活动、税宣“赶集”,送政策“下乡”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商家和群众对税费优惠政策的知晓率,扩大了税收政策宣传面,增强了宣传效应。

(四)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我们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不断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一是开展了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精神不符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二是按季度开展规范性文件管理自查。

(五)建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税收政策跟踪问效机制,定期进行效应评估分析,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开展评估工作,全力服务“六稳”“六保”大局,落实落细税务总局党委“四力”工作要求,不断提高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执行质效。二是按照《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的方法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我局注重健全完善依法决策规则和程序,制定了市税务局党委工作规则与市税务局工作规则。同时,各县(市)、区及兴凯湖税务局也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建立了党委和局工作规则,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程序规范、高效务实的党委、领导班子决策机制,促进了各项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

一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公正执法。我们着力实化审核主体、量化审核范围、细化审核内容、优化审核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公正,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保障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守住合法底线。二是建立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参谋助手作用。我局外聘了一名社会律师担任全市税务系统的法律顾问,为我单位法律问题提供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工作。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我局注重落实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决策原则,对重大决策事项、重要工作安排、大额经费支出等 “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经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并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保证了党组织的集中统一领导和决策的公开民主。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改革行政执法体制

我局不断完善和加强税务稽查工作,建立了一级稽查工作体制,进一步明晰市局稽查局和各跨区稽查局定位,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了稽查工作质效。

(二)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做到执法公示动态更新、执法记录规范完整、法制审核应审尽审,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努力开创依法行政新局面。二是认真贯彻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及其行使规则,按照裁量基准确定的幅度严格开展行政处罚工作。三是认真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认真按照《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在案件审理中我们严把程序关、证据关、定性关、法律适用关、事实认定关,促进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的开展。

(三)创新行政执法方式

按照税务总局党委“进一步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的工作要求,我们制发了我市优化税务执法方式任务分工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的责任单位,持续推进各项具体工作举措落地,进一步明确工作节点、任务分工,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举措,压实工作责任,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税务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要求,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工作导向,把问责追究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以问责追责促进问题整改,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有效形成“事前风险预警-事中查错纠弊-事后问责追究”的督审监督管理闭环,稳步推进执法责任制工作。

(五)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我们认真开展执法资格考试工作,把好税务干部走上税收执法岗位的重要关口,通过统筹协调做好“三级部署”、科学跟踪考生学习进度、重点突破开展考前培训等方面开展好执法资格考试各项工作。落实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税务总局组织的税收执法资格考试,不得颁发执法资格证书,不得从事税收执法活动。

(六)加强行政执法保障

一是在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同时,我局严守依法征税红线,深入开展增减收因素分析,强化税收征管。二是围绕服务保障税费征收工作大局开展财务管理工作,通过加强经费管理、预决算管理、日常财务核算等方面保障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六、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发挥执法督察主动性,进一步实现督审工作从被动接受监督转向主动自我监督,成为“防未病”“治已病”,推动实现标本兼治的有力抓手。实现“管住关键人、管好关键事、管到关键处、管在关键时”。

(二)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

我局严格履行监督责任,自觉接受监督。如减税降费工作开展后,在鸡西日报等新闻媒体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并在全市税务系统各个办税服务厅显著位置公示了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方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三)加强行政监督

我们按照内部财务审计办法和规程规定的审计流程,查找被审单位管理过程中的薄弱环节,促进完善规章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强化会计基础,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切实严肃了财经纪律,完善了专项经费管理机制,推进专项经费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更好地发挥内部审计基础性监督作用,进一步完善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促进廉政建设,有效发挥内审防风险、促履职、保平安的重要作用。

(四)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我们通过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努力构建起更加开放、透明、便捷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税务执法信息、监督税务执法行为。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中我们全面公示纳税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渠道,公示执法主体、执法人员、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信息,自觉接受监督。

(五)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我局紧扣抓牢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主线,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坚决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狠抓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强化对减税降费、开展税收执法尽职调查、扶贫工作等方面的重点监督,不断完善纠错问责机制。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

近年来,纳税人、缴费人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我们针对个案进行深入研究,探寻问题的症结,综合运用法律技能,妥善化解各项纠纷。在案件办理中我们准确把握法律适用,积极调处纠纷,努力实现息诉止争的结果。

(二)改革信访工作制度

我们不断改革信访工作制度,将信访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保障合理合法诉求。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专门召开会议对信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二是落实包保责任制,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把问题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三是严格履职尽职,坚决不允许发生“新官不理旧账”问题。四是上线使用黑龙江省信访智访平台访、信、网、电业务办理系统。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2020年,我们全面推行执法公示制度,促进阳光执法。在推行执法公示制度工作中,我们努力构建起更加开放、透明、便捷的执法公示运行机制,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和社会公众查询税务执法信息、监督税务执法行为。

(一)坚持统一平台与多元渠道相结合,规范公示载体

我们对公示事项逐项明确公示环节、公示主体、公示内容、公示途径、公示对象、公示时长、公示期限等内容。此外,2020年5月,我们在已有办税服务厅公示栏、门户网站等公示渠道的基础上,按照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上线了“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进一步丰富了公示渠道。

(二)坚持事前事中事后相结合,规范公示环节

我们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公示环节,对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等公示内容进行事前公示,对服务和执法事项、定期定额户税款核定等采取事中公示,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采取事后公示。

(三)坚持分工负责与统一发布相结合,规范公示流程

在行政执法公示工作中我们依托我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发挥领导小组的统筹协调作用,多次召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权责清单制定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各部门各司其责,协调配合,积极稳妥推行公示工作。

九、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

我局深入开展税务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创新工作形式,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一是落实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工作,年初制定《领导干部会前学法安排表》,实现党委会前学法常态化。二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工作,组织市局机关干部旁听庭审活动,切实提高税务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

(二)注重通过法治实践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我们认真落实“谁普法谁执法”的普法责任制,全面开展了“七五”普法宣传工作,以开展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开展了民法典专题讲座、“宪法进机关”主题党日活动、法制宣传月“三个一”活动、“知、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活动。

十、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我们紧紧围绕省税务局工作部署,以人才培育为核心,以干部素质全面提升为重点,突出顶层发动、创新驱动、机制促动,加大培训力度、整合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质效,为全市税收管理现代化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一)主动作为,灵活开展线上培训工作

2020年度,我局开展了“鸡西税务云课堂”、“强能力,提素质,分散办公云培训”等线上培训课程,积极录制专题课,推送给全市税务系统干部开展主题学习活动。

(二)强强联合,共创联合培训新模式

我局与厦门大学、大连滨海税务培训学校联合开展了“业务大比武”信息安全岗线上培训班、执法资格考试线上培训班、“1+4”提升工程骨干示范培训班等,提升干部业务素质能力。

十一、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我局不断采取措施、落实工作举措,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国家税务总局鸡西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委员会组成人员,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组织领导。二是及时向中共鸡西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报送2020年度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全面总结我局依法行政工作。

(二)积极发挥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职能

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市局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总揽和监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同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局法制科,负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协调和情况反馈。我们制定了领导小组议事规则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规则,定期召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对依法行政重要事项进行统筹协调和部署。

(三)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

一是充分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的作用,在制定绩效考评标准时将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局内各单位考核体系,明确目标和责任。二是积极将下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列入年终述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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