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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4:36 信息来源:北安市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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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北安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北安市南京路263号,邮编:164000,联系电话:0456-642662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围绕2019年全市税收工作主题、主业和主线,全面公开、精准解读相关税费政策和征管服务措施。在重要征管服务措施出台、重点工作推进时,市税务局履行好信息发布、权威解读等职责,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带头宣传政策措施,主动引导预期。

(二)依申请公开。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申请的登记工作,接收依申请办件后,安排专人第一时间联系申请人,了解具体需求,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办理进程,在办理完毕后及时记录办理结果并存档。所有申请按照规定程序和办理时限,以最快速度、针对性地提供给申请人相关材料,全程跟踪和要求及时答复申请人,截至202012月底,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办公室主任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其它业务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督促,同时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管理考核,细化、量化政务公开考核各项指标,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做出成效。

(四)平台建设。遵循依法、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结合税收工作实际,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每月定期更新黑龙江省税务局网站内容及信息,在办税服务厅内专门开辟咨询区,受理纳税人的业务咨询和纳税人的有关申请;采取办税服务大厅设置公开栏和电子设备等宣传手段扩大公开工作宣传力度。

(五)监督保障。严格公开保密审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查确认。增加网站发布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环节,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严格执行责任部门、保密审查部门、网站管理部门多重审核的把关制度,防止直接上网。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及时找准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明确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一)规章

0

0

0

(二)规范性文件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

项目数量

本年增/

事项数量

处理决定

数量

(三)行政许可

0

0

0

509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四)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五)行政处罚

0

0

86

(六)行政强制

0

0

0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七)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八)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良好、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途径单一,多是通过大厅的公示设备进行公开,在互联网公开的占比相对较少;二是部分信息采集、发布还不够及时,信息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今后工作中,我们将针对以上问题,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事项和有关内容,提高税收工作效能。

一是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向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工作中的典型事例,努力形成各级干部大力抓政务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务公开的社会氛围。

二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政务公开与加强纳税服务结合起来,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依法治税结合起来,不断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统筹抓好对内公开和对外公开两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三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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