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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33 信息来源:延寿县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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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月1日起至2020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延寿县西同庆街236号,邮编:150700,联系电话:0451-5302052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相关文件围绕省市县各级政府和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工作内容,做到公开规范,用公开促服务,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按照政务公开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与流程,2020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00余条。其中,通过延寿县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电视、报刊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1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按照《条例》要求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做到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政务公开的台账管理,及时回复纳税人缴费人申请信息,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水平。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持续贯彻落实《条例》,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宣传工作,通过在各办公区悬挂条幅、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新媒体推送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了良好的政务信息公开的氛围。

(四)优化平台信息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遵照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及时发布政府公开信息至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力争使平台打造成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也使纳税人、缴费人能及时了解信息,真正做到服务为民。

(五)强化监督保障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坚决按照《条例》相关规定,将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工作作为平时工作的重点工作,为了使保障信息能够准确发布,我局派专人进行政府信息的收集、核实、发布工作,确保信息能够在第一时间公开,进一步提升了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权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23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3

 0

 17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0

 30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151,248.0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和效果,但距离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提升空间,比如: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较窄,信息公开手段较为单一,缺少监督考核体系,网站建设存在滞后性等。

2021年,延寿县税务局将继续围绕省市县各级政府和省、市税务局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深入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积极做好2021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健全考核监督机制。设立有关政务公开的开和监督机制,将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作为衡量标准,形成以民为本、服务为民的工作态度。

二是完善约束奖励机制。真正贯彻申请公开的方法,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对人民群众的基本职责和义务。

三是强化网站建设。建立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的平台,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都能够第一时间了解最新的政策,第一时间得到纳税人缴费人的意见和建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延寿县税务局未收到县政府办公室转来的人大、政协提案。

特此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延寿县税务局

                                                                 20211月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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