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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08:57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东安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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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牡丹江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为遵循,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在市局的指导下,按照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我局完成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区局机构职能。2.领导简介。区局领导照片、简介、履历、分管工作等。3.联系方式。区局地址、邮编、电话等。4.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外的其他局内非政策类通知公告,包含税收规范性文件、权责清单、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公示、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公布)公告、委托代征公告。5.工作动态。及时发布不涉密、不涉及内部管理,面向纳税人的对外宣传信息。并根据市局统一部署,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内容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依申请公开内容,于门户网站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修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我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我局召开专门会议部署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岗分工,明确责任,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承办、各涉及部门配合,明确部门权责分工。坚持“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将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发挥办税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导税咨询台等主动予以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和办税指南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对我局网站包含的机构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内容进行更新维护,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网站建设规范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及时得到优化。同时与地方党委、政府、宣传部门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方面

建立公开信息提供、审核、制作发布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公开审核,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防范涉密事件发生。区局将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积极组织办公室负责干部参加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培训,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办理水平,接受市局和区政府的监督考评,勇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0

80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77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受新冠疫情影响,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另一方面,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逐渐深入,公开数量、事项逐年增多,部分干部对个别工作尺度难以把握精准到位。

2021年,本局将认真落实《条例》、《规定》,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好平台载体,把门户网站的作用更好的发挥出来,加大税务信息公开、加强政策宣传,立足于服务纳税人,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全面夯实工作基础,完善制度机制,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长效管理,不断提升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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