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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5:44 信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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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爱民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在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有关实施意见。大力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整个工作过程,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依法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0年,积极落实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及时更新网站中机构职能、领导简介、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等模块内容,并加大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制作《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税收优惠及热点问答》电子书和多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政策培训PPT课件,通过减税降费政策辅导微信群、爱民税务政策咨询群、爱民区企业群平台对内、对外宣传发布,通过线上平台转发减税降费相关政策及解读文件、政策80余次,解答纳税人疑问1000余次。线下配齐配强政策解读团队,由业务局领导和法制股骨干轮班在办税厅进行导税和政策解答。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严格按照新修订的《条例》中第四章依申请公开内容,于门户网站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申请人依法申请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区局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由区局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抓落实、办公室承办、各涉及部门配合,明确部门权责分工。二是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选配高素质干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调整岗位人员。三是坚持“线上+线下”开展工作。将门户网站作为主动公开的重要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流程,做好信息维护更新工作,积极扩展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办税务厅公告栏、电子显示屏、导税咨询台等渠道主动予以公开税收优惠政策、办税流程和办税指南等内容。

(四)平台建设方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开通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频道的通知》及市局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税务总局网站建设规范和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建设,完善“区县信息公开”频道内容。并通过爱民区政府网站、群发短信微信、电话告知、局领导接待日、税收宣传月、纳税人座谈会和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向纳税人和缴费人公开税收政策和办税须知。

(五)监督保障方面

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按照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公开信息提供、审核、制作发布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加强公开审核,准确界定“公开属性”强化源头管理,加强公开信息保密审查,防范涉密事件发生。主动接受市局和区政府的监督考评,勇于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0

 49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7

-3

 676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0

 20

行政强制

 1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工作持续开展、有序推进,在基层政府信息公开频道和涉税事项实体宣传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包括,新媒体建设方面力度不够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力度还不够大等。

2021国家税务总局牡丹江市爱民区税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工作重点任务,重点针对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积极探索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宣传渠道,提升宣传质量。 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回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问题。三是强化监督考核进一步加强保密教育工作,坚持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的原则,依法依规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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