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牡丹江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绥芬河市>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06 信息来源:绥芬河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绥芬河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大局,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要求,紧紧围绕税收工作,积极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我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类2项,处理决定631户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4类,处理决定147户次;行政处罚类4项,处理决定127户次;政府集中采购3项,采购金额918300元。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我局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实效性,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严格贯彻落实《绥芬河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0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全面落实牡丹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要求和绥芬河市委、市政府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统一协调、分工负责”要求,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由主要领导负全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来承办、其它职能科室相配合的组织体系,确保权责明确、上下联动。

(四)平台建设方面

我局以牡丹江市税务局对外公示网站为依托,主动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积极发布各项涉税公开信息,扩大公众参与。在公开渠道上,充分利用网络授课、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及网上税务局等平台,线上线下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组织行政管理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局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为进一步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打好基础。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做好网站的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及政府信息源头认定工作,认真做好公开审查、信息报送、网络维护、申请处理、报表上报等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强化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自觉接受纳税人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2

631户次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5

147户次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4

127户次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9183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0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社会公众关心聚焦的事项主动提升公开效率,及时更新、跟进,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不够全面,收集、整理信息内容的时效性有待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条例》要求,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落实。规范公开程序,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全过程管理,重点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上下功夫。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公开意识。明确公开的责任部门,增强公开时效,保证主动公开信息的及时公开。三是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反馈制度,增强与公众的良性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牡丹江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牡丹江市太平路358号 邮编:15700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