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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3:48 信息来源:向阳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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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向阳区中山路286号504室,邮编154002,电话0454-8801154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一是推进用权公开。2020年,我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依法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按税务总局统一要求,组织编写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

二是推进税费政策宣传和辅导。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及时学习,以增强办税服务厅等一线工作人员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主要负责同志带头,以权威信息加强舆论引导,定期转发税务总局动态更新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指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税费优惠政策指引。

三是推进税费服务公开。主动以短信、微信及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引导纳税人缴费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提升办税缴费效率。积极建立和实施“好差评”制度,同时严格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保密。

(二)全面保证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内部流转表单,细化各部门关于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注意事项。我局全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事项、行政诉讼事项。

(三)努力促使政府信息管理提质增效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履行政务公开工作职责,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使用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做到公开事项适应“新条例”。汇总、梳理我局全年信息公开事项,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并按要求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汇总、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布,并通过集中展晒方式在网站公布。

(四)持续开展平台维护

认真落实上级工作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按要求完成对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层政务公开专栏和基层政务公开目录的维护。

(五)加强提升监督保障力度

一是明确责任分工。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

二是狠抓工作落实。对照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各项重点任务目标,强化监督考评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细落实落地。

三是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引入综合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实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339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0

21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个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工作中针对纳税人和公众获取信息渠道比较单一的问题,我局按照市局工作要求,维护了“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网站平台,完善了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下一步,我局会进一步加强对各项公开信息的及时更新,以及公示时注意对纳税人个人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处理。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向阳区税务局网站”(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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