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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48 信息来源:郊区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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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

本年度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办公室(地址:佳木斯市长安西路619号403室,邮编:154004,电话:0454-6116001,电子邮箱:jqswjbgs@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的指导下,完成区局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2020年,郊区税务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机构概况。公布郊区税务局主要职能、领导简介、联系方式。2.工作动态。及时发布税务要闻和通知公告。3.纳税服务。发布A级纳税人名单、办税指南、做好涉税信息查询相关工作。4. 行政执法。发布权责清单,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税收执法信息,以及限期缴纳税款公告、纳税申报催报公告、欠税公告、非正常户认定公告等税收征管信息。同时,根据省局统一部署,全面完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建设和维护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切实提升各环节的效率,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探讨处理。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郊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区局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税收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推进、一同督导、一同落实,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领导小组办公室带头抓、各部门协同抓、相关人员各尽其职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层层落实任务,逐级压实责任,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立足税收工作实际,进一步明确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落实对外、对内公开的具体内容,为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实效、提高公开工作水平打下了坚实基础。重点公开与纳税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主要做好政府信息的采集、编写、审核、上报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积极开拓、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场所、电子税务局、内外部网站等平台和载体公开和推送税收政策文件和办税流程、服务规范等,有力强化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结合“六稳”“六保”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等重点工作,开展送税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多项税收宣传,普及最新政策,开展个性化咨询。

(五)监督保障方面

把政务公开作为绩效考核内容,结合实际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区局办公室负责对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指导和考评,推动各部门上下联动,合力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主动接受省局、市局和区委、区政府的监督和考评,接受第三方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改进和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

0

154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3

81

行政强制

5

0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个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问题。2021年,本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新媒体等平台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和答复,确保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   (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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