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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4:17 信息来源:桦川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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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桦川县悦来大街南段,邮编:154300,电话:0454-3839586)。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桦川县税务局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强化制度机制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和解读回应,保障纳税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附表等。

(一)主动公开方面。桦川县税务局按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要求,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涉税信息,凡是涉及公共利益、公共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分类公开。深化权责清单公开,梳理本局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责事项,编制公布权责清单。规范信息公开,依法在省局网站公开本机关工作职能、机构设置等信息。推进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每月将行政许可决定公示、行政处罚决定和结果、非正常户公告、欠税公告和个体工商户定额公示进行公开发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工作流程,细化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注意事项,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工作,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对依申请的难点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提升各环节工作效率。2020年,桦川县税务局未发生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切实把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与各项税收工作一同部署,按照省局下发的《2020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表》中的任务目标、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平稳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管理制度,落实保密审查的痕迹化管理,为日常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基础保障。认真开展年报编写,按照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工作,按时完成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汇总、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布。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部门进一步学习新修订的有关规章制度、表证单书,使用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保证各项规定与“新条例”相适应。紧扣“六稳”“六保”推进税费政策解读辅导,通过税企交流群、实地上门走访以及办税服务厅线上线下渠道,及时广泛对外宣传税费政策,不断提升税费政策宣传覆盖面。同时增强一线税务干部政策解答、操作辅导的能力。组织干部参加“一竿子到底”培训辅导,帮助干部提高政策理解、咨询辅导的能力,确保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在“最后一公里”落实中不走样。

(四)平台建设方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维护更新工作,对照“新条例”新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各类公开信息,推动公开内容进一步聚焦重点政务信息,规范公开方式,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公开到位并及时更新。深化“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进一步优化办税缴费流程,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提升办税缴费效率。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不断提高工作质效,及时公开优化纳税缴费服务举措、精简税费资料、优化发票办理等内容。全面建立“好差评”制度,坚持服务导向,开展纳税人缴费人需求调查,及时解决纳税人缴费人的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桦川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按照上级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3

7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5

439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个

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桦川县税务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渠道有待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规范化相关制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2021年,桦川县税务局将认真贯彻上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持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丰富政务公开形式和内容,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干部的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佳木斯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52/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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