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黑河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区县信息公开> 嫩江市>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5:30 信息来源:嫩江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嫩江市团结路59号,邮编:161499,联系电话:0456-7500563)。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上级部门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纳税人的关注关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加强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税收中心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主动公开全面落实

按照《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嫩江市税务局做好领导专栏、计划规划、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应公开事项的及时更新、公布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嫩江市税务局结合 2020年税收宣传月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方式向纳税人公开税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各项规范性通知;通过办税服务厅的热线咨询电话、纳税服务咨询平台解答纳税人办税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根据《条例》规定和税务工作的实际,对属于公开目录的内容,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公开。公开途径主要是通过市局网站、外部新闻媒体。对于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嫩江市税务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嫩江市税务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办公室。申请人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办公室收到申请后,按照有关规定流程及时办理。在公开政府信息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涉密进行审核把关。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列入了保密审查的范围。2020 年,嫩江市税务局开展税收政策宣传活动16次;在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发布信息2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

我局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了工作流程,改进了内部流转表单,制定标准化回复模板,细化税务机关拟制公文“公开属性”的注意事项。对应公开申请已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及时给予答复,对不予公开事项参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并提供了救济途径。

(三)政府信息管理平稳推进

一是组织开展年报编写,按照市局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及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的汇总、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发布。二是在开通基层政务公开频道基础上,利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频道双线落实,“线上线下”同步公开。三是做好规章制度的传达和学习。认真学习新修订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组织各部门认真学习有关规章制度、表证单书,使用全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保证各项规定与“新条例”相适应。

(四)平台建设持续更新

按照市局要求,我局对照“新条例”新要求,对栏目设置、内容管理、制度规范等进行了全面梳理,补充了各类公开信息。认真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对基层政务公开目录进行及时更新,为基层政务公开建设提供支持。

(五)监督保障有力增强

我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严格执行信息对外公开三级保密审核制度,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实行定期通报考核制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同时通过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对“新条例”新变化进行了集中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

 + 493

75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1

 -10

31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997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

嫩江市税务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缺乏专职政务公开人员,政策解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推进政府信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道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嫩江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黑河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黑河市通江路109号 邮编:164300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