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大庆市税务局> 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16:38 信息来源:大庆市税务局 字号:[] [] []
打印本页正文下载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从本报告下方附件下载。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2号,邮编:163311,联系电话:0459-6665277,电子邮箱:dqssw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总局、省局有关工作部署,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聚焦纳税人关切,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切实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

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根据政府信息标准化规范化管理要求,在市局门户网站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包含机构概况、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公开年报、年度法制报告、纳税服务、依申请公开、区县信息公开八项内容,发布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全年在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95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大庆市税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对申请人提出的公开申请及时答复。全年共收到3件依申请公开申请,其中:属于行政执法案卷不予公开1件,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不予处理1件,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无法提供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0年,大庆市税务局加强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制定《大庆市税务局网站管理办法》,对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程序再次进行明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不断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源头管理机制。除门户网站外,大庆市税务局充分利用纳税人学堂、“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美篇新媒体平台等,对税收政策、办税流程等内容进行公开宣传和推送,强化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

2020年,大庆市税务局以门户网站为重要发布平台,加强信息公开栏目建设;持续依托12366热线、提供专业涉税咨询;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加强与纳税人的互动交流,帮助纳税人快速、便捷掌握实时信息,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2020年,“大庆税务”微信公众号累计总用户数达15560人,共推送信息524条,全年阅读量达到10余万次。

(五)监督保障方面

大庆市税务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嵌入内控管理环节,加大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健全“专岗工作人员初审、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复审、单位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有效防范杜绝发生失泄密、信息发布失信等问题,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进一步完善考核与检查指标体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信息公开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85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1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1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1

0

0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工作中仍然存在问题:一是对于信息的审核、发布、监督等工作有待加强,促进工作规范化相关的制度需要梳理、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相对薄弱,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工作水平有待提升;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渠道不够多元化、模式和载体不够丰富。

2021年,大庆市税务局将继续围绕市委、市政府和省税务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以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的作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工作制度。加强领导和监督,健全有关检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反馈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针对相关干部对业务不太熟悉的情况,按照集中培训、互动交流的办法,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相关干部的工作能力。三是创新信息公开方式方法。探索新兴宣传方式,充分发挥自媒体优势,丰富诉求回应渠道,有效回应社会公众对涉及税费征管工作的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网站”(http://heilongjiang.chinatax.gov.cn/col/col8098/index.html)下载,如需获得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网址查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版权所有:国家税务局大庆市税务局

主办单位: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大庆市萨尔图区晚报大街2号 邮编:163311 电话:0451-12366

网站标识码:bm29080012 黑ICP备05000790号-4 黑公网安备 230103020003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