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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1 15:08 信息来源:方正县税务局 字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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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方正县物华街77号,邮编:150800,联系电话:0451-5713800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方正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总局、省局和市局以及县政府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通知要求,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对政府信息进行公开,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实现条例的有效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向纳税人和缴费人提供详实、准确的涉税资讯,进一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

2020年,方正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规程及有关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0余条。其中,在办税服务厅设置导税咨询台,随时解答纳税人遇到的各种涉税问题,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公告栏等对纳税人公示400余条,通过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及时公开本单位动态信息100余条,通过报刊、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0年,方正县税务局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方正县税务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的管理,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审查,将审查责任落实到人,审核环节落实到位,强化公开信息发布规范,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在省局开通基层政务信息公开频道基础上,利用办税服务厅、政务公开频道双线落实,“线上线下”同步公开。同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写和公布工作。

(四)平台建设

方正县税务局认真落实《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按时按要求在哈尔滨市税务局网站“区县信息公开”子栏目对政务公开相关栏目进行维护更新,进一步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工作。

(五)监督保障

方正县税务局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制度管理体系,规范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各环节工作机制,细化工作责任分工,加强日常督导检查,将政务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和保障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组织县局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和网站维护工作进行学习,对“新条例”新变化进行了集中学习,对政务公开工作实务进行了研讨交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0

79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4

0

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0

15

行政强制

6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公开渠道的多样性、信息获取的便捷性有待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处理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下一步,本局将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网站、办税服务厅等平台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晓情况,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办理和答复,确保依法合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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